(通讯员 刘艳)为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减轻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家庭经济困难,日前,新浦区在全市率先实行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专项资助在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新浦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城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截至目前,共发放2011年、2012年度学前教育贫困儿童助学金62000元。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前期做了大量调研工作,通过公示栏、校园网、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家校通等方式向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宣传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政策,由幼儿(家长)提出申请,在进行初审、评议、公示等一系列程序后,由区教育、财政部门复核并发放资助金,确保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