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全桂 慈卫超 庞忠胜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699万,全省毕业生达53.2万,总体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我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一方面是毕业生总量压力依然较大,今年我市籍高校毕业生总数达2.7万人,加上外地生源到我市就业以及往年积存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预计实际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达到3.2万人,为历年来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另一方面是就业岗位有效需求不足。随着国内经济发展趋缓,今年我市的用人需求也趋于平缓。根据去年底我市开展的人才需求情况调查来看,共征集到需求信息6000余个,比去年低6个百分点。从今年人才市场岗位需求情况来看,今年以来人才市场共提供就业岗位61000余个,比去年同期高近4个百分点,总体需求基本持平,但今年高层次人才需求明显增加,需求的硕士以上学历人才735人,比去年提高了近一倍。
目前已意向接收毕业生5162人
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今年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法〔2011〕153号),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十百千”计划(即开展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10场以上,建设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00家,组织1000名左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
一是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供需交流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招聘活动30场,提供就业岗位61000余个。举办春季人才交流大会暨2013届高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提供就业岗位7000多个。自去年11月份以来,组织20余个招聘团赴全国重点院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省组织的针对201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场招聘活动,促进毕业生供需充分对接。分别拿出390个公务员岗位和103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毕业生及各类人才招考。鼓励开发园区、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毕业生,免费为其发布招聘信息。继续安排60个“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和350名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协助做好“苏北计划”、“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招募工作。
二是大力开展就业见习。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新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3家,组织110名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按标准做好见习补贴的发放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公共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走进淮海工学院举办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1场,指导毕业生300余人;走进职大、财经学校、及苏大、矿大、南工大、南信大、江南大学、江苏大学等省内高校开展“送岗位进校园”活动近20场,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组织了130余家用人单位参加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服务活动。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我市已意向接受毕业生516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4人,硕士研究生427人,本科毕业生3482人,比去年同期提高了8个百分点。
多项举措确保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和进校园、人才市场等渠道,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我市政策落实细节,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税收、金融、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的落实。要抓好《关于对市区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将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好。这项政策规定,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期限从2012年5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有关对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补贴标准和办法给予培训补贴。小微企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除应按《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资料外,还应提供小微企业认定的相关依据、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明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操作。全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为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二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做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计划”、“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政策衔接和后续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工作,探索市属国有企业毕业生招聘规范化。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民营企业专场招聘活动、与大型国有企业联办专场招聘活动等手段,深挖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毕业生就业岗位。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建设,督促各高校尽快建设创业辅导中心,加强创业培训力度,联合本地高校举办创业培训班1次、尝试开展创业计划大赛1次,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日常化。
四是进一步强化就业援助。继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摸清未就业毕业生底数,提供一对一服务,每人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确保本科以上登记毕业生100%就业。实施基层公益性岗位购岗计划,完成350名毕业生招募任务。继续实施“百企千人就业见习计划”,举办就业见习专场招聘活动1场以上,力争再新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5家,开发1000个以上就业见习岗位。
五是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深入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就业指导进校园、送岗位进校园活动10场以上。通过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通过送岗位进校园活动促进毕业生供需交流。强化网络信息服务,积极组织网络专场招聘活动,利用网络手段将毕业生政策、岗位信息及时送达毕业生。做好各项公共基础服务。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人社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连云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围绕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增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组织实施“5+3”行动方案。通过实施就业见习、就业援助、就业服务、创业引领和岗位拓展五项计划,开展“送政策、送指导、送岗位”三送服务,助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活动时间将从6月3日持续到12月31日。活动方案包括以下多项内容。
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宣传系列活动:
1、通过人才市场信息栏、连云港人才网、《苍梧晚报》等公共媒体渠道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面向中小企业就业。
2、利用每周日常人才集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解答毕业生就业咨询,提供毕业生求职信息查询服务。
3、每月在人才市场宣传橱窗、《苍梧晚报》等媒体刊出一期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专版,营造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良好氛围。
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推进系列活动
1、5月份中下旬 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加大就业见习宣传力度,计划创建1家国家级和成立50家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组织不少于12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建立完善省、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及运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现有见习季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2、6月份上旬和11月份上旬 开展“送岗位进校园”系列活动,在淮海工学院、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各举办1场“连云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洽谈会”。
3、6月份中上旬 组织开展2013年度6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8月底前完成招募、培训和上岗。
4、7月份开始 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和档案接收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集体户挂靠、组织关系接转等服务。
5、7月份 开展2013届连云港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服务工作。逐步完善连云港市“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信息库”,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管理。
6、7月份中旬和9月份中旬 针对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和2014届高校毕业生各举办1场“求职技巧”知识讲座。
7、8月份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推进月”活动。 联合县(区)人才服务机构、在连高校及共青团、工会等部门,举办“民营企业汇”、“播种希望”、“见习助就业”3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8、8月3日 举办2013年连云港市夏季暨东中西区域人才交流洽谈会。
9、9月份上旬 开展2014年连云港市人才需求调查工作,对外发布2014年连云港市紧缺人才需求信息。
10、10月份 到淮工、职大举办“就业创业指导与培训进校园”活动,提高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开发与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11、10月中旬 举办一场高校毕业生网络公益性招聘会。在人才网站开辟“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网络公益招聘会”专栏,加强与高校、其它省市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12、10月份起 配合有需求的大型国有企业开展专场招聘会。
13、10月份上旬至12月份中下旬 开展“连云港市人才服务进校园”赴外招聘活动。组织用人单位赴西南、西北、东北等重点高校举办不少于15场校园专场招聘会,引进优秀毕业生不少于4000人。
14、11月20日至21日 组织我市40家以上的用人单位参加“江苏省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洽谈会”。
15、11月至12月 参加省组织的“全省人社局长校园行” 活动,赴省内有关高校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6、12月份 做好大学生创业技能大赛活动。
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援助系列活动
1、11月份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援助登记活动。通过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动态援助和动态管理制度。
2、11月底前 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招录工作。
3、11月中旬 开展“就业援助周”活动。对离校后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重点帮扶。优先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岗位推荐等。
4、11月下旬 举办1场“送温暖、助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配合落实好困难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实施动态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