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向阳 彭言强)6月17日上午,江苏省赣榆县居民居彩丽在县城青口河捕鱼时,意外捕获到一尾“娃娃鱼”,经过赣榆县渔政部门鉴定,确认这是一尾国家二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经过登记、鉴定后,这条娃娃鱼已于当晚19点30分被放归青口河,重回大自然。
野生娃娃鱼“误入”地笼
赣榆县居民居彩丽今年50出头,以前从事河蟹育苗,后来就经常在青口河下地笼捕鱼,已经有10多年时间。
6月17日一早,居彩丽像往常一样来到青口河收她的地笼,刚提起地笼,她就发现了不寻常。
“拎起地笼时,就感觉里面不对劲了,里面一拽一拽的,我感觉里面有个东西,我就把它从里面倒出来,结果一看是个‘怪物’,还长有四只脚。这个‘怪物’我在电视上看过,是娃娃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于是,我就把它放在一个大盆里养好了。”居彩丽说。
居彩丽便将这个情况向赣榆县海洋与渔业局进行了汇报,赣榆县渔政大队党支部书记苏仕江随即与相关人员来到现场。
据现场测量,这尾娃娃鱼体长约70公分,重约2.5公斤,呈棕黑色。
娃娃鱼如何游到青口河?
据了解,大鲵属两栖动物,由于叫声很像幼儿的哭声,因此又称“娃娃鱼”。主要产于长江、黄河及珠江中上游支流的山涧溪流中。 至于这尾“娃娃鱼”是从哪里来的,为何突然“造访”青口河,目前尚不清楚。
据苏仕江介绍,娃娃鱼在赣榆发现,是近年来首例。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进行登记后,要对“娃娃鱼”进行现场放生。
苏仕江还表达了对周边居民的感谢。
娃娃鱼已回归大自然
当天晚上19点30分,在经过渔政部门的登记、鉴定后,渔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居民一道,将娃娃鱼放回青口河,让它回归大自然。
“保护野生水生动物是一个意识,希望广大居民以后在发现有类似的、属于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到,然后再进行放生。”苏仕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