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2012年秋季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秸秆运输绿色通道,为广大秸秆运输经纪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广大秸秆经纪人积极参与秸秆运输工作,对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营造更加宽松的运输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市综禁办、公安局、交通局、农机局、城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对运输农作物秸秆车辆联合制发通行证。
全市范围内对领取绿色通道通行证的秸秆运输车辆提供便利,对有超宽、超高、超长等轻微违法行为的秸秆运输车辆,在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情况下,批评教育后放行,不扣车、不罚款;对没有外围通道致使秸秆运输车辆不得不经过中心城区道路的,各地政府要妥善安排通行路段和时段;对经过东海县白塔埠镇323省道收费站的秸秆运输车辆免收过路费;对来连云港市运输或过境的外地秸秆运输车辆给予同样运输便利。目前,通行证已发放一千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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