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晓雨)一石激起千层浪。连日来,本报新闻热线版的“群众广场健身有话要说”平台,犹如这如火的夏日,迅速点燃了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市民在发表对这一事件看法的同时,也对全民健身提出了看法,许多读者表示:夏日,晚上休闲纳凉的市民多,而休闲广场少,有关部门应想办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6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报记者的提议和斡旋下,沃尔玛超市物管方、跳舞群众主要代表、浦东派出所民警、浦东街道办事处建国社区负责人以及媒体记者,一起来到浦东派出所会议室,大家就物管方和跳舞群众代表之间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调解,但是,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在协调会上未能达成一致
沃尔玛超市物管方代表———三禾宝利来物业经理徐红梅说,他们有证据证明沃尔玛超市周围的土地属于商业用地,而不是跳舞群众所说的市民广场。协调会上,徐红梅还向大家出示了市国土资源局在2009年颁发的、关于出让通灌北路东、建国路北11293.1平方米给他们公司使用的相关文件。
据超市物管方另外一位负责人称,他们根据业主沃尔玛超市的要求,近期已开始对沃尔玛超市周边的商业用地,进行重新规划,正努力打造通灌北路的商圈,并在广场上开展一些商业促销活动。而在此跳舞的群众,现在的规模已经发展到近200人,直接堵住了超市的大门,影响了超市的正常经营,所以,决定不再接纳周边市民在此跳广场健身舞。
“超市正门广场的位置绝不能用来跳健身舞,但是,超市周围的其他位置,我们也不是不可以适当加以考虑。”昨天下午,徐红梅经理说,她还表示,她的这一说法,还要征求业主的意见。
在协调会上,跳舞群众代表王同霞对商家出尔反尔的行为表示不能接受。
“我们也没有想到,现在跳舞的群众已经发展到近200人,众多市民参与,说明市民对全民健身有需求,作为商家沃尔玛超市的物管方,也不能就这么粗暴地将我们赶走。”王同霞说,“我们希望,在沃尔玛超市广场没有开展大型活动时,物管方要继续按照他们以前的承诺,将超市门前的广场继续提供给我们跳舞健身使用,为了控制规模,加强自我管理,我们还考虑凡是固定参加我们跳舞的群众,我们都给他们发个小红牌子,有红牌子的可以参加,没有牌子的不能参加,这样,跳舞的人数量可以降下来,不会影响到超市的正常经营。”王同霞表示。
社区将帮助寻找新的健身点
“由于双方将争议的焦点放在超市门前广场上,这样争论下去肯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建议,是否可以换其他位置作为健身点。”浦东派出所的教导员王统奎也提出了他的看法,“健身点无论设置在什么地方,一定要保持和谐稳定,保持一方平安。”
浦东街道办事处建国社区负责人王波认为,健康有益的全民健身运动,是政府提倡和支持的,也是社区所倡导的,很多地方对广场健身舞是实行“政府倡导,全民健身,群众管理”的模式,委托所属社区加以正面引导,这也是文明街道、文明社区的一个重要形象。
“如果超市方认为跳舞群众影响他们正常营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考虑将此处的健身场地,转移到其他位置,如沃尔玛超市的东侧,或者龙尾河的河滨,我们将帮助他们继续寻找新的健身点。”
市民多支持不影响他人的全民健身
在读者的来电来信中,记者发现,大多数读者都积极支持全民健身运动,在规范健身点的同时,为健身点提供一些方便。东海县读者刘先生认为,健身点只要不扰民,市民是不会抱怨的,而且会积极参与。连云区读者关先生来电说,他们专家村附近以前有个健身点,由于声音扰民,他们提过意见后,这个健身点放小了音量,修改了健身时间,现在已经不扰民了,居民们已开始接纳他们了。
也有市民认为超市物管方目前的做法是短视行为,其实,在超市广场跳健身舞,带动了人气,与超市的经济利益会相得益彰。
全市的健身点已发展到3000多个
记者从市体育局了解到,国务院曾在2011年发布《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该计划提出,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计划》提出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昨天,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的王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民健身运动是国家积极倡导的一项全民运动形式,深受市民的喜爱,近年来,在我们港城参与者众多,群众性的健身点已经发展到3000多个,我们的各级基层政府组织,以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给予引导和支持,在现有的条件下,在场地、设备、用电等方面能给予帮助和支持,并对健身点加以规范和适度管理,让健身点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