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关宁)近年来,我市非法集资大案要案频发,作为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笔者日前专门就如何做好非法集资犯罪的预防工作,就近走访了新浦公安分局相关民警。现针对我市此类案件的发案情况加以解析,旨在提醒广大市民“捂紧钱包,谨防上当”。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不久前,我市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郑某自2011年以来,以成立特色农业产业协会等名义,在我市成立多家休闲观光农业协会、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公众存款近3千万元。
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郑某,他手里没钱,看到街上一些“房产理财”的店铺后,突发奇想,也想乘机捞一把,于是注册成立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注入周转资金为由,向百余名居民非法吸储数百万元后携款潜逃。
由此可以看出,搞非法集资的人先是精心布置陷阱,再以种种技俩为公司披上了“合法外衣”,让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最终还是东窗事发。
为什么一些人,特别是老年群体这么容易上当呢?据办案民警介绍:非法集资人员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他们不惜采取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大肆制造虚假声势,以此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非法集资对社会有哪些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投资者参与非法集资将有哪些风险,承担怎样的损失?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这就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投资者如何才能做到理性投资?
非法集资到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一些老年人的养老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
同时应该指出的是,参与非法投资人员的行为也是非法的,多数人投出去的钱很可能血本无归,由此造成的损失也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从目前我市破获的几起案件情况来看,被骗的群体中以中老年人居多,他们被骗的金额大多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其中多数是中老年人大半生的积蓄,这部分钱多数为自己今后养老使用。一旦被骗将给投资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关系到他们今后的生活。那么,这部分人为什么会上当受骗呢?说白了就是他们认为这些钱存银行利息少,一时经不住非法集资人员诱惑,从而上当受骗。
这些钱到了集资人的手中真能产生高利息吗?为此,办案民警给非法集资人员算了一笔账。一个小小的投资公司从租房、人员开销到资金周转,一般情况下要十几到二十几万元,这部分成本加起来就是很大一笔数字,就算集资人有投资项目,它所生成的利润也是十分有限的。也就是说,开这样的投资公司根本就赚不到钱。
既然开投资公司赚不到钱,公司承诺的高额回报又怎样兑现呢?为了不让骗局露馅,他们就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用先集资来的钱给后集资的人发高额红利,一旦资金链断掉就形成了“黑洞”。
再干脆点说,这些人从公司开张那天起,就没想过把集资来的钱再还回去。其中,大部分集资款都被他们吃喝玩乐消费掉了、赌光了。试想,如果大家把钱投给这些人能有什么回报呢?结果只能是吃亏上当,两手空空。
据此,办案民警真诚提醒广大市民:“手中有钱一定要存到银行,千万不要上高利诱惑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