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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未按要求靠边停车 过激乘客竟抢拽方向盘

 (记 者 杨锐冰 通讯员 王立前 胡耀东)7月8日中午12点半左右,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长途客车,在途经长深高速灌南服务区时,出现持续50米的剧烈晃动。最终,这辆长途客车停靠在高速公路护栏边。

  原来,车上的两名乘客准备到灌南六塘服务区下车,由于客车司机见到路边有交警,没敢随意停车。这两名乘客眼见坐过站,情急之下抢拽了客车方向盘,导致车身剧烈晃动。

  看到路边有警车

  司机未在约定地点下客

  准备下车的乘客分别叫陶某和赵某,均为灌南县李集乡人。两人在宿迁某工地打工已近半年时间。归乡心切的他们,没能买到直达灌南的汽车票。7月8日上午,陶某、赵某二人经商量决定,乘坐当地至连云港的长途客车返乡。

  上车前,他们和司机杨某商定,到灌南六塘服务区下车。眼看目的地就要到了,司机却没有减速靠边停车的意思。原来,在长途客车行驶到长深高速灌南六塘服务区附近时,司机杨某发现路边有警车停靠,担心路边停车下客会被交警查处,因此拒绝停车。

  乘客归乡心切

  抢拽方向盘 客车剧烈晃动

  眼见客车驶过了约定的下车地点,陶某、赵某多次请求司机杨某靠边停车,让他们下去。但是杨某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之后,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陶某、赵某采取了过激行为,抢拽客车方向盘,并拉扯司机,导致长途客车剧烈晃动。

  面对突发状况,司机杨某为避免意外,紧急将客车停靠在高速公路边。停车之后,惊魂未定的杨某立即拨打110报警,高速公路交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并将当事人带回李集乡派出所进行了处理。

  急着回家的陶某和赵某本想抢拽方向盘、拉扯司机让其停车,没想到给行车安全、整车乘客带来了危险,更没想到可能构成犯罪。目前,他俩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分别被灌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

  处罚如何判定?

  还需统一各地执法标准

  最近一段时间,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的案例在全国并不少见。这些过激行为极易造成车辆失控,从而酿成车祸。对涉事乘客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采访时,不少市民认为这种处罚过轻,起不到警戒的作用,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是指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从全国各地的案例来看,对类似情形的处罚各不相同。对于是否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警方认为,只有统一各地的执法标准,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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