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炜 代桂 会超 周红
日前,赣榆县城西镇司法所收到山东一所大学学生寄来的一封感谢信:“千言万语说不尽感谢的话,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学成后努力回报社会。”诚恳话语道出了一名迷途少年的感激之情。
2011年10月的一天凌晨,家住城西镇的少年张强(化名)在青口镇皇冠假日洗浴中心二楼大厅内,趁人熟睡之际,窃得黑色摩托罗拉XT882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4410元逃走。事发后公安机关迅即展开侦破,张强被拘留审查。
就这样,因一时的贪念,张强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矫正期限自2012年6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去年6月13日,张强被交付县司法部门进行社区矫正,成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张强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改嫁他人,自己常年与爷爷住在一起。事发后,张强整天垂头丧气,极其消沉。
张强到城西镇司法所报到后,镇司法所本着为迷途少年未来着想的工作思路,创新方法,为其制作了一套社区矫正的最佳方案,在“情”字上下功夫,用真情温暖他,让他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从而让他卸下包袱,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
功夫不负有心人。张强非常遵守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约定的汇报时间,主动与工作人员电话交谈自己的生活情况,并透露有考大学的想法。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为其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努力,张强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山东一所大学。
家人高兴之余犯了难,现在的张强仍处于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能同意离开住所到外地上大学吗?带着这个疑问,张强的爷爷带着录取通知书,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到司法所咨询。本着有利于矫正对象成长的原则,城西司法所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允许其去外地上大学,并为其办理了相关的请假手续,让他以手机通话或短信的方式与司法所拟订周汇报方案,一个月邮寄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材料,在放假后到司法所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
去年8月25日,张强拿着录取通知书,背上行李踏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之路。在向司法所汇报思想时,张强说:“我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是社区矫正给了我人生的希望,我觉得自己没有被抛弃,我一定会告别过去,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