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贺从验 通讯员 王缀成 金鑫)年迈的包某夫妇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包某的两个儿子分别给付包某夫妇赡养费用每人每月230元。
包某夫妇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子女却不尽赡养义务,考虑到女儿已经出嫁,根据当地风俗,他们放弃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
灌南县人民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原告现有三个子女,故包某的两个儿子对包某夫妇日常生活开支各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综合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包某享有生活补贴的情况,确定包某两个儿子各给付包某夫妇每人每月230元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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