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洪胜)“我们楼栋三楼的公共露台,有业主建上了阳光房,燃气管道也被包进水泥墙里,大家共有的露台,凭啥占为己有!”近日,家住市区中茵名都小区的崔先生向苍梧晚报新闻热线反映,现在自己去公共露台,“左走一堵墙,右走也是一堵墙!”,自己曾向小区物管等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露台上建了一排阳光房
记者来到中茵名都小区42号楼,一单元302室业主崔先生介绍,该楼有13层,共两个单元,“三楼后面的一个大露台连通两个单元,很受小区业主欢迎,但现在被分割盖上房子了。”
在他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一单元三楼后面的露台,露台入口处东侧,一堵水泥墙挡住向东去的路,水泥墙面上方铺设了钢化玻璃房顶,水泥墙面上除了一个崭新的不锈钢门外,还有一个粗大的排烟管,黄色燃气管道部分包裹进水泥建筑物内。
在露台入口处向西,也有一堵水泥墙,墙上安了门,墙顶铺设了钢化玻璃。崔先生说,自己买房时选择三楼,是因为有这个方便的大露台,平时可以出来站在露台上散散步,看看风景,“我买完房子后,一直忙着装修,最近我走到露台上,发现被人盖上了阳光房!”崔先生气愤地说。
建房业主:
无手续但没有安全隐患
据崔先生介绍,自从发现是本单元301室和303室业主在露台上建房后,他曾向小区物管等部门反映,希望尽快拆除违建,但是一直没能解决问题。
当天下午,记者敲开301室业主家的门。据业主朱先生介绍,三楼最东侧露台上的阳光房是自己两年前搬来时建的,不到一百平方米,记者询问公共露台上建房是否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有隐患?他表示没有办理过手续,但所建的阳光房没有安全隐患,“露台上也不是安全通道。”记者随后试图联系303室业主,未果。
在小区另一位业主的指引下,记者走楼梯来到二单元三楼露台,露台上也同样建了阳光房。
物管:
没有执法权已向相关部门反映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管公司———苏州新苏皇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下文简称“皇冠物业”)。该小区“皇冠物业”负责人朱经理介绍,今年5月份,接到部分业主反映后,物管工作人员前去现场查看,“确实有人在42号楼三楼后面大露台上建阳光房,我们物管公司工作人员到建房业主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业主尽快拆除,可是没有效果!”
朱经理表示,随后自己曾经将此情况反映到相关部门,但迟迟未能解决。“我们也希望规范管理小区物业,维护小区业主利益,但是,我们没有相关执法权,也没有办法强行拆除啊!”
城管:
将会现场查看 督促拆除
20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市城管局,通过该局办公室联系到一名工作人员。
在记者说明情况后,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未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私自建阳光房,是不对的,小区物管公司可以加强管理,在建房之初,应该及时制止乱搭乱建行为。“我们会尽快让相关工作人员,前去现场查看具体情况,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督促对方拆除。”该名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