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侍敏 通讯员 周堃 孙承彧)明明承诺“一个月减肥10斤,无效退款”,等到顾客快速减肥一个月后,没有减到承诺的斤数时,商家就以各种理由不予退款!近日,赣榆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全县美容美发市场环境进行规范整治时,恰巧遇到正在和减肥店工作人员理论的高小姐。
原来,一个月前,爱美的高小姐看到赣榆县城一家专业的减肥店打出“一个月减肥10斤,无效退款”的广告后,便交了1800元钱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快速瘦身。
减肥店让高小姐喝一种茶和吃一种纤维胶囊,同时辅助以穴位针灸、机器按摩等多种手段进行减肥。高小姐害怕茶和纤维胶囊是减肥药,店家表示,纤维胶囊的作用就是燃烧体内脂肪,而茶则是疏通肠道,排出宿便,两者都不是减肥药,因此没有任何副作用。
然而,高小姐服用后,却发现身体出现服用减肥药后才出现的症状:饮食有所减少,体力明显变弱,上班精神头也不足,之间还感冒和腹泻了一次。虽然怀疑自己服用的是减肥药,但爱美的她还是咬咬牙坚持了下来,只是偷偷将胶囊和茶的服用量减少了一半。
30天一转眼就过去了,高小姐迫不及待地上秤一称,发现一个月辛苦下来,只瘦了7斤,离当初减肥店承诺的“一个月减肥10斤”还是有出入的。
高小姐认为,该减肥店就是在忽悠人,如果自己控制饮食,再多运动运动,或者直接买减肥药吃,一个月瘦7斤完全有可能。
最后,她决定,既然其广告宣称“无效退款”,那自己一个月只减了7斤,相比承诺的“减肥10斤”也属于“无效”范围了,因此退款应该没有问题。
于是,高小姐来到减肥店要求退款,可减肥店开始找出各种理由刁难,不愿意履行当初无效退款的承诺。
减肥店拒绝退款的三个主要理由是:“我们店内的茶和胶囊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保健食品,不是‘三无’产品。高小姐在减肥期间,一是私自减少店内规定的胶囊和茶的服用量,二是在一个月内有5次没有坚持到店内进行辅助减肥,三是有一次针灸时发现她肚子里有气,怀疑喝酒了,而店内工作人员早就告知她,减肥期间不能喝酒,喝酒减肥就没有效果了,可当时高小姐矢口否认自己曾经喝酒。”
双方都在据理力争,恰巧遇到上门检查的工商局执法人员。于是,执法人员建议双方通过赣榆县消协进行调解。最后,减肥店同意给高小姐退还500元现金。
在此,赣榆县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爱美女性,如再遇到类似商家宣传促销广告精确到具体斤数的,最好能和减肥美体店就相应的条款以文字的形式落实在书面上,形成合同,商家也要将自己对顾客在减肥期间的具体要求写在里面,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减少纠纷,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