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瑞 通讯员 何斌 武宜金) 日前,东海县石榴街道三名不满17岁少年义气用事,将一名16岁少年打致轻伤,三名家长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共同赔付被打少年医药费等计45000元。
今年5月的一天中午,16岁的谢某、秦某和17岁赵某在本村路边玩耍。这时16岁少年陈某推电瓶车经过此处时,不小心压了谢某的脚。谢某不满,两人争吵起来,谢某叫秦某和赵某一起教训陈某。两人顾及朋友的面子,义气用事一起对陈某施加拳脚,并将他打倒在地,致陈某面部多处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案发后,三名少年跑到盐城等地躲藏,后经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做其家长工作,三名少年陆续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其家长也多次和受害人家长协商赔偿事宜。
8月20日,在派出所民警的积极调解下,三名家长共同赔付陈某医药费等计45000元。三名少年在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其家长也表示今后要对小孩严加教育,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