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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6000余万元特大跨省产销地沟油案在连云港开审

   (记者 万俊松 通讯员 仲法萱)昨天上午,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涉及全国117家食品企业及个人粮油店的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特大跨省产销地沟油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进入法院审判阶段的全国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等十余家中央及省级媒体现场旁听。

  2012年4月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公安部摧毁了一个窝点在浙江金华市的特大跨省地沟油犯罪网络,节目中点名曝光了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从该窝点购销大量新型地沟油。

  起诉书指控,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间,在东海县桃林镇驻地,经被告人王成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树圣(该公司副经理)决定,由李树圣负责采购、生产管理,王成奎负责销售,被告人刘伟(该公司一厂生产厂长)、何丙学(该公司一厂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工人、技术指导并安排工人生产,明知王佃生、蔡学飞、顾涛、张伟军、赵广田、李伟、叶连军、马先龙、张砚龙、李卫行、吴利永等人提供的毛油是由废弃油脂以及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火炼出来的火炼毛油,仍多次从其处购买大量火炼鸡毛油、鸭毛油、猪毛油、牛毛油、狐狸毛油等,加工成“食用油”,销售至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安徽汇阳食品有限公司、重庆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圣伦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汇华东泽生物有限公司、北京鸿禧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北京味食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王三粮油店等共计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以及个人粮油店,涉案价值达6000多万元,对被告人王成奎等15人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王传果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昨天18时,法庭逐一对1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员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了相关质证。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影响面大,今天上午,法庭将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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