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晶 记者 王瑞)中秋、国庆临近,食用油的需求量大增,为保证市民的食用安全和身体健康,赣榆工商局节前开展对全县食用油重点检查。日前,赣榆工商局厉庄分局就查处了一个无证照加工花生油的小作坊。
经查,当事人魏某在赣榆县金山镇某村利用自家2间房屋设立小油坊,投资3万元从山东某批发市场购进了10台花生油压榨机,从事花生油加工、销售活动。当事人主要为周围村民代加工花生油,并收取一定的加工费用,按照每加工1斤花生,收取0.20元的加工费。现场检查发现,两间房屋内分别摆放着压榨机、脱壳机、炒锅等加工设备,业主正在替客户代加工花生油。当事人无法提供经营花生油加工、销售的相关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
执法人员介绍说,现榨现卖的花生油无论从原料来源、加工环境、设备还是油品质量等方面都没有保障,且没有经过专门的消毒设备,是不能把花生中的毒素清除的,如果长期食用这种油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而自榨散装花生油因受到生产工艺、检测手段等限制,容易出现黄曲霉素超标等问题,食品安全大打折扣。根据规定,开展食用花生油加工、销售,需到质监部门办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相关手续,而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查,当事人擅自从事花生油加工、销售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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