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 王绪波 孙宜苓
上周末,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开考。作为从事律师职业的入门证,司法考试的考试难度、通过率可谓百里挑一,被许多人称为“天下第一考”。但是,笔者昨日从新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近期有很多市民打电话来反映,自己聘请的律师扬言打不赢官司不要钱,但最后死活不退律师费。有的市民则表示,自己请了“黑律师”,不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还受了一肚子窝囊气。相关人士提醒,打官司,聘请律师有必要,但一定要验明“正身”,以防“黑律师”趁机浑水摸鱼。
9月10日下午,市民陈先生来到新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他因为涉及交通事故案件,聘请了一名律师代理官司。因为当时是亲戚介绍的,便多了一份信任,所以他基本没看合同,就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这名律师曾承诺说,官司打不赢不收钱。但是,到最后被告赔偿数额太少,官司看似赢了,其实他等于白忙活一场。
无独有偶,9月11日上午,市民李女士也反映,自己因为经济合同纠纷,聘请了一名律师,希望后者能帮助自己走完诉讼程序。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号称名气很响的“大律师”,竟然是一名“黑律师”,不仅没有帮她出庭,还口气强硬,拒不退还已交的代理费。
新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认为,陈先生的想法具有普遍性,很多市民只要涉及司法程序,基本就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现实生活中,无论是遇到刑事、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案件,市民不妨首先要咨询一下12348法律服务热线,听听专业人士如何解答。如果确实需要律师帮忙,可以登录“连云港律师网”,查询一下全市律师事务所名录,挑选自己需要的律师。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要请律师,一定要与拟聘请的律师约定时间面谈案情,不能因为熟人介绍,就马虎大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要明确委托权限(一般代理或全权代理)、委托期限(一审或二审)以及律师收费。对于打不赢不要钱的承诺,一定要写在委托代理合同内,否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如案件败诉,除合同约定外,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
此外,由于《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因此很多略懂法律的人动起了“发财”的歪念,谎称自己是律师,到处欺骗不懂法律常识的群众。因“黑律师所”、“黑律师”涉嫌无照经营,不小心请了“黑律师”的市民可向工商部门举报查处。同时,作为普通委托代理协议,市民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返还相关代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