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梁晶晶 记者 王瑞)王某先卖房给濮某,后高价将房屋买回再卖给别人,在联系濮某退还差价不成后,为泄愤,竟然放火烧了濮某的住房。近日,经海州区检察院批准,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逮捕。
4月12日,王某以3万元价格将板浦镇黑桥东一所房子卖给濮某。此后不久,王某觉得房子能卖出更高价钱,又以5.1万元的价格将房子收回,并将房子卖给他人。王某将房子转卖给他人后,私下找濮某协商,想让濮某将2.1万元差价或多或少退点给他,濮某没有同意,双方言语中起了争执。7月24日,王某到板浦镇北门加油站买了瓶汽油,随后到濮某家,把汽油泼到濮某家木门上,点火后王某就跑了。濮某赶到时,门已经烧了一半。濮某赶紧喊家人出来救火,还好抢救及时,火势没有蔓延到客厅的塑料扣板和房屋旁边的电线,一会儿火就被扑灭了。
目前,王某为发泄私愤,故意放火,其行为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涉嫌放火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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