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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司真“霸王”买车险还得交押金

  (记者 侍敏 通讯员 黄永华)车辆保险很多保险公司都有售,可个别汽车销售公司为了获得保险提成,往往指定保险公司让购车者购买保险,特别是针对贷款买车的消费者,第一年买新车如此,第二年还必须这样,如果不这样做,当初交纳的保险押金就没收了。最近,灌云县消费者孙先生就怒气冲冲地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自己买车购车险遭遇汽车销售公司的“霸王条款”。

  孙先生称,他于去年8月份,在灌云县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贷款期限3年。当时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贷款买车就必须在通过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一直到还完贷款。为此,在交纳了一年共计6800余元的车险费用后,孙先生还被要求交纳3500元钱,作为以后在该汽车销售公司购买车辆保险的押金。

  今年8月份,车险到期后,孙先生通过咨询其他保险公司发现,自己通过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的车险比在外面保险公司购买的车险便宜不少,于是便在其它保险公司购买了第二年共4900余元的车辆保险。随后,孙先生找汽车销售公司,要求退还3500元“保险押金”,但遭到拒绝。

  “选择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车险,是我们的自由,汽车销售公司为何要限制我们的选择权?不就为了多赚中间的差价?”孙先生非常气愤,遂将此事反映到县消费申投诉热线,要求汽车销售公司退还3500元“保险押金”。

  了解情况后,负责调解此事的执法人员通过相关法规宣传,使该汽车销售公司认识到,他们不但无权收取车辆保险押金,更无权要求消费者在其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车险。经过执法人员两次调解,前日,孙先生终于从该汽车销售公司拿到3500元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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