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瑞
“我昨天在超市刚买的榨菜,晚上孩子吃了觉得味道不对劲。”昨天,市民刘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称,她在市区解放中路永辉超市买的榨菜发现味道有问题,怀疑榨菜变质,到超市索赔,超市承认了榨菜确实变质,并愿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退一赔十”,赔偿的是十袋同样的榨菜。刘女士表示不敢再吃这样的榨菜了,要求对方赔偿十倍现金,遭到超市方拒绝。
新买榨菜有异味
昨天上午,市民刘女士来到本报讲述了她的遭遇。上周日下午1点多,她在解放中路永辉超市买了两包榨菜和其他一些物品。
她说,平时家里都会买一些榨菜,早晚吃饭的时候吃一些。“当天我买了两包榨菜,一包大一点,标价3.5元。另一包就是我手里拿来的这包,标价1.2元。本来准备大的那包留在家里吃的,那包少一些的给孩子上班时候在单位吃。”
当天晚上6点多,刘女士的孩子小陈在单位上班,到了吃饭的时候,她取出了妈妈买的榨菜,刚吃几口,“我就觉得这个榨菜的味道就和以前吃的味道不同,顿时就有恶心的感觉,仔细一看,榨菜应该是变质了,里面的榨菜黏糊糊的,还有一股酸臭味,没有以前吃的那样一块一块十分可口。”
记者拿过刘女士买的榨菜看到,里面的榨菜都成了糊状。拿到鼻子边,可以闻到一股酸臭味。“你看这外包装上面的生产日期都看不清楚了,那个数字正好印在了“乌”字上,看不清了。”
超市不愿赔现金
“我刚才拿着昨天买的榨菜到永辉超市索赔,超市前台客服人员说退一赔十,拿了10袋和那袋问题榨菜一样的榨菜给我。”刘女士说,由于之前那袋榨菜的味道有问题,“我现在已经有阴影了,担心赔给我的榨菜还会有问题,我已经不敢吃这个品牌的榨菜了。”
刘女士认为,如果要赔就赔她12元钱就算了。超市客服人员称,只能赔10袋同样的榨菜,他已经向上级人员汇报了相关情况。
上午11时许,记者与刘女士一同来到这家超市,她希望记者参与协调此事。前台一位张姓女客服人员自称是前台负责人,她承认刘女士买的榨菜有问题,可能是运输过程中造成的。
但是提到具体赔偿事宜时,她到超市二楼相关负责人处请示后,还查看了记者的相关证件,回来表示不接受采访。记者试图到二楼办公室管理部门联系相关负责人,但是遭到拒绝。
《食品安全法》要求赔偿现金
随后,记者联系到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一位工作人员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如果刘女士与超市协调未果,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由工商部门依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