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晓昕
这边是《最炫民族风》,那边是《套马杆》,夜幕下的小区里、广场上各种音乐响彻云霄,许多大爷大妈随着音乐快乐地舞动。但是周围的居民不干了,“这是赤裸裸的扰民,这么大声音让我们怎么休息?”于是有关“广场舞扰民”的纷争出现了,特别是近期武汉大妈跳广场舞遭泼粪更是将“广场舞扰民”推到了风口浪尖。
日前,记者对市区城市公园、市民广场以及小区内广场进行走访,发现同样存在广场舞噪声扰民现象:使用大音箱、低音炮的不在少数,也令周边居民意见纷纷。
广场舞遍地开花
晚上7点,正是市民吃过晚饭出来遛弯、散步的时间,一群群的广场舞爱好者也聚集起来,随着音乐声舞动起来。记者在海宁大道与海昌路交叉处看到,两条道路交叉的四个拐角,除了一处地方实在太小,其他三处均有市民在跳广场舞。
相较于其他运动方式,广场舞经济实惠,简单易学,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市民王阿姨告诉记者,自从跳广场舞以来,身体比以前好多了,血压、血脂各项指数控制得都很好,而且跳广场舞不仅锻炼身体,还因此交到了很多新朋友,每天心情也很好。
正是由于广场舞简单易学,对场地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有音乐,场地大容纳的人就多些,场地小容纳的人就少些,所以广场舞在全市可以说是遍地开花。有的是在公园里,有的在广场上,有的在小区的空地上,甚至还有的利用银行、超市门前的空地跳舞。这其中规模最大的广场舞聚集地就要数市民广场了,夜色中,近千人跟着动感的音乐翩翩起舞,场面蔚为壮观。
广场舞扰民不容忽视
跳广场舞需要音乐,这就不可避免会使用音响播放器等工具,有的地方放音乐的音箱还带有低音炮功能,此起彼伏的舞曲令路过的人无不疾速通过。
在南极路边上的一个广场舞现场,记者看到现场有两三百人在跳舞,在离跳舞地点大约200米外就能听到响亮的舞曲。记者在附近与一旁的市民交谈都要比平时提高几个音调,几乎是在“喊话”,而不是说话。
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家的小区里就有人在跳广场舞。“每天听这些噪音对我们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折磨。”他说,既然是广场舞,那就到真正的广场、公园去跳啊,在居民楼附近的空地上跳,音乐声太大,实在是太扰民了。“现在天气冷都关窗户还好一些,夏天的时候开着窗户实在让人受不了。”张先生说,“特别是家里有孩子要学习的,你让孩子怎么办?锻炼健身本是好事,但如果健身的人只考虑自己而不顾他人感受,那就很容易产生矛盾和问题。”
加大公共娱乐设施建设是根本
跳舞与居民安居本不该是对立的关系,居民有跳舞健身的权利,附近的住户也有享受安静的权利,如何能让双方和谐共处呢?对此,社会学家表示,这看似是个小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广场舞扰民的问题,恐怕还是要加大公共娱乐设施建设的投入,体育健身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都应该科学设计,配套跟进到各个生活社区。
但是加大公共娱乐设施的建设要科学地规划、投资,恐怕还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实现。要快速解决眼前的问题,那就需要在城市里制定一部“广场公约”。城市该以政府规定、文明公约甚至法规的形式对公共空间的娱乐健身规则进行设定,明确民众的活动权利和义务,明确民众需要遵守和注意的事项,给民众提供指南,比如,在每天的早晨几时之前或晚上几时之后尽量不要进行分贝过高的活动,在其他时间的活动尽量控制在多少分贝以下,不宜进行哪些活动,在中高考期间应该暂停相关活动等等。有了“广场公约”,民众对娱乐健身活动就会心中有底,维权也会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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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
出台广场舞公约
2012年7月,湖南省浏阳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由居民代表、广场舞代表、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广场舞公约。
内容包括:当地街道办事处成立一支领导小组,各社区居委会设立分组,小区设立执行小组,由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设置24小时可接听电话,随时监控和管理广场噪音问题。广场舞活动一般以夜间和早晨为主,时间限定在上午7时以后,晚上8时30分之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音量应控制在60分贝之内。未在社区居委会备案,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或在社区居委会备案却不服从管理的,一旦在公共场所噪音扰民被人举报,执法队可给予没收工具及罚款200元以上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