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颜旻 通讯员 汪新凯 林军) 2011年11月8日,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889缉私艇查获走私柴油20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两名中国人、9名缅甸人。根据这一线索,海关缉私警经过深入侦查,破获了李秉政走私成品油犯罪集团在两年时间内走私成品油4万余吨的特大走私成品油案。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海上特大走私成品油案作出一审判决:李秉政等人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检查,采取海上偷运、绕关走私的方式走私柴油4万余吨,偷逃应缴税款1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李秉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同案犯分别被判处6年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1年11月8日,连云港海关接到南京海关情况通报,称黄海海域有走私成品油情况,要求连云港海关立即出海查缉。当日12时许,连云港海关889艇发现目标:母船“BAO XING”、过驳油轮“有德1号”。海关缉私人员现场查获走私柴油20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两名中国人、9名缅甸人。
被抓获的中国籍船员李某随身携带的手机信息显示,在2011年9月至10月间,被查获船只曾连续4次从外籍大型油轮加油后走私入境,共计走私成品油4000余吨,案值3000多万元,涉税800多万元。
通过大量工作,海关缉私人员锁定了青岛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李秉政、经理孙某、财务主管张某等主要涉案人员。经过深入侦查,海关缉私人员搜集到李秉政走私集团的国内买家和近20条过驳运输的国内油船,获取了国内买卖合同、付款记录、成品油入库记录等书证资料。依据这些资料统计,初步证实李秉政走私集团在两年间走私成品油超过4万吨。随后,李秉政、孙某等人先后被抓获。
经查,李秉政原为某银行工作人员,有多次诈骗犯罪的前科劣迹。据供述,其早年进行诈骗活动时结识了福建等地的地下钱庄,进而接触到台湾地区和韩国等地的成品油走私供应团伙,从而开始海上过驳和偷运入境的走私犯罪活动,并逐步建立起购、运、销各环节齐备完整的走私链条。
随着海上过驳偷运走私犯罪“生意”越来越好,李秉政开始不满足于这种走私手法,而是将走私犯罪的触角伸向了“保税油”。李秉政借用青岛益高公司等单位的名义,向中燃集团购买保税成品油,利用自制的虚假出入港证明等单据,采用虚假出口的方式,伪报免税成品油出口韩国,当船只驶出公海后即调转方向偷运回青岛即墨外海,以同样的方式过驳给国内运输船舶,销售给国内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