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

首页>地方频道>连云港>社会

门市老板好意劝架却遭伤害 法院调解终获赔偿

   (记者 李德锐  通讯员 李迎春  柴敏娟) 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好意劝架却被误伤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持刀教训朋友的小赵懊恼不已,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11000元的代价。

  小赵与小贾年龄相当,两年前,两人在苏南某厂打工相识,平时相处不错。有一次,小赵向小贾借钱吃饭,小贾没有借,小赵便生气了,萌生了要教训小贾的念头。今年1月,两人碰巧在车站相遇。于是,小赵手持一把水果刀砍向小贾的轿车挡风玻璃,小贾立即下车向外奔跑,小赵拔出水果刀追砍。

  小赵追赶小贾至某地板门市前时,门市老板林某出来劝架,并择机从后面拦腰抱住小赵,想要制止其行凶,挣扎中,水果刀划伤林某右手。因出血严重,林某当即被送至灌南某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4795.21元。后经司法鉴定,林某的伤情需要休息90天并需加强营养及进行护理。林某认为,自己好意劝架却被小赵误伤,小赵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林某找到小赵要求赔偿,但是却遭小赵拒绝。林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18476.21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法官主持调解,小赵与林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小赵赔偿林某11000元并当场兑现。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295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