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晓昕
“我要找人,想通过‘人肉搜索’,请问这样违法吗?”日前,市民张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求助说想通过网络“人肉搜索”找人,但是听说最近广东一少女因偷内衣遭“人肉搜索”又酿惨剧,影响不小,因此心里有点拿不准。
张先生说,他想找的这个人曾经是他的好朋友,两人以前一起出去打工8年,同吃同住,关系很好。两人挣了钱之后,回家都盖了房子、娶了媳妇。后来,这个朋友不知怎么迷上了赌博,向张先生借了8万元钱后就再也找不到人了。“我要是知道他赌博,根本不会把钱借给他,这些都是后来去他家找他还钱才知道的,因为赌博房子也卖给别人了,老婆也和他离婚了,现在家里人都不知道他在哪里?”张先生说。
对于张先生的想法,记者采访相关法律人士了解到,“人肉搜索”不能超越法律许可范围。连云港连城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说,“人肉搜索”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出现的新鲜事物,它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从目前来看其造成的社会影响明显弊大于利。如果“人肉搜索”以助人为乐形式寻人、寻失物是善意的,可以提倡。如果是像张先生这样的,在网上公布相关人员的信息,势必会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人肉搜索”,但是泄露个人隐私,侵犯他人名誉权都是违法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警察抓捕嫌犯后,往往要先在他们头上套上黑头套,因为在未经法院依法判决确定为有罪的情况下,嫌犯的名誉、隐私等多项权利都应得到相应的保护。”
律师表示,虽然为配合破案,警方也会在一些媒体发布嫌疑人的照片,但前提是已经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此人作案。此外,一旦信息发布错误,起不到实际作用,还可能给发布者惹来麻烦。公安机关发布协查通告,其对象是经过认定的嫌疑人。而网友“人肉搜索”的方式,有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推测,如果发布错误信息,小则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负民事责任,如果不实信息被转发超过500次,还有可能要面临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