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黄 威 通讯员 沈晓莉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传唱了几十年,可歌曲中提到的一分钱,如今却难觅其踪。日前,在323省道白塔收费站,收费站的工作人员遇到了一位驾驶员,携带了几百枚分币来缴纳过路费。
用几百枚分币缴过路费
12元钱数了好一会儿
几天前,一辆本地牌照的工程车经过323省道白塔收费站,按照规定需要缴纳12元过路费。这辆工程车的驾驶员从车里拿出了一个袋子,递给收费站工作人员说:“钱在这里,你们数数吧。”打开袋子,收费站工作人员傻了眼:袋子里竟然都是分币,一分钱、两分钱、五分钱的面值都有,有好几百枚。
当时值班的白塔收费站稽查队孙队长和稽查员小朱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虽然感觉到这位驾驶员是在“刁难”他们,但并没有怨言,还是很热情地接过零钱开始认真点收。
由于分币实在太多,清点需要时间,会影响道口的畅通,孙队长及时开启备用车道并让两三位稽查员一起尽快清点,好一会儿终于点出了12元钱,并将多余的近百枚分币还给了这位驾驶员。
“请您拿好票据,谢谢,祝您一路顺风。”看到这一情况,这位驾驶员很不好意思,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道歉,并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热情服务的态度赞不绝口。
超市标价“分分计较”
结算时多数不收
这位驾驶员用几百枚分币缴纳过路费,引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日常生活中,分币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2007年4月1日起,纸分币已停止流通,目前只剩下硬分币在市面上流通。“80后”记忆中的童年,分币还是有一定购买力的,几枚分币凑凑,可以买到瓜子、冰棍等。
现在的很多超市里,标价上还能找到分这个单位。记者昨天在通灌路某超市看到,火龙果标价500克4.98元,记者买了1千克就是9.96元,在结账的时候,超市只收了9.9元。
而在日常生活中的很多领域,也已经基本上用不到分这个单位了。记者了解到,一些行业计算的时候对分这个单位采取的是四舍五入的办法,有时候少收几分钱有时候多收几分钱,一般很少有人提出异议。
一位市民说,现在市区打的,很多出租车司机对几毛钱的零头也是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几毛钱大家都不在乎了,谁又会去在乎那几分钱呢?
越来越难觅其踪
分币虽然小但不可替代
日常生活中,分币越来越难觅其踪,那么分币究竟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中国人民银行曾经表示,尽管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分币的使用范围已逐渐缩小,但目前在农副产品收购、小商品交易及银行付息、结汇等货币流通环节,仍需以分币计价(计息)或用分币找、付零钱。因此,分币在市场流通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与第四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分币是我国法定货币的一种,分币的流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拒收分币的行为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