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郭 茜 王缀成
袁某在与人发生冲突逃跑过程中,为摆脱穷追不舍的追击者,慌乱中用随身携带的匕首胡乱挥舞,逃跑途中将自己的亲叔叔捅死。近日,袁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袁某平时喜欢上网,有一次在网吧上网时与魏某等人发生冲突,后袁某找人打了魏某。事后为防止魏某等人报复,袁某准备了一把匕首携带在身上。当天晚上,袁某在回家的途中与前来“评理”的魏某等人相遇,因话不投机,双方发生冲突,袁某看到形势不妙,撒腿就跑,魏某等人随即尾后追赶。跑进小巷子中的袁某因怕被魏某等人抓到痛打,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乱挥,吓退魏某等人后,刚出巷子的袁某忽然被一人拽住衣服,因天黑看不清,袁某以为是魏某等人,随即拿匕首回头捅了一刀后逃跑。
事后袁某才知道被自己用匕首捅到的人竟是前来拉架的叔叔,其叔叔被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袁某家人赔偿了叔叔家6万元,取得了叔叔家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袁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袁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庭审中又能自愿认罪,且其行为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结合庭审中查明的其他案件事实,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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