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森 王绪波
合家一起去饭店就餐,吃完饭后准备下楼离开时,却因楼梯上有油污,自己脚下一滑摔倒了。这一摔不要紧,到医院一检查,一根肋骨竟然被摔断了。找饭店讨说法,对方的态度却不是很积极,这让新浦区消费者陆女士很是恼火。
■ 遭遇
合家聚餐饭店内摔伤
日前,家住新浦区海连西路的陆女士,和家人一同到家门口附近的一饭店聚餐。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热闹的家庭聚餐结束后,一家人说说笑笑准备离开饭店。谁知道,此时却发生了意外。陆女士在下楼时,因为楼梯上的油污较大,致使她脚下一滑摔倒了。
被家人搀扶起来的陆女士,胳膊和腿倒没什么大碍,但感觉腰部疼痛。家人见状赶紧将陆女士送到医院,一查不要紧,陆女士腰部的一根肋骨竟然摔骨折了。本来是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吃顿饭,没想到却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新年之际陆女士深感懊恼。
■ 争议
摔伤责任究竟在谁
更让陆女士生气的是,事情发生后,她和家人找到饭店,没想到饭店方面的态度很消极:承认陆女士确实在饭店摔倒了,但并不认为与地面油污有很大关系。因为饭店方面并没有人看到整个事件发生过程中,不能肯定摔倒就是由地上油污引起的。交涉过程中,饭店方面的潜台词是:即便是地面上有油污,别人为何都没摔倒,偏偏把你摔倒了,还不是你自己不小心。
陆女士认为自己之所以会摔倒,是因为饭店楼梯上有油污,导致楼梯湿滑。而对于楼梯上的油污,饭店方面不论是口头的提醒,还是书面的警示,均未告知提醒,所以饭店方面理应为自己的摔伤承担责任。与饭店方面协商未果后,陆女士将就餐的饭店投诉到了当地消协。
■ 结果
饭店最终给予赔偿
新浦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很快到涉事饭店进行了现场核查,了解了相关情况。在调查过程中,饭店方面承认事情确实存在,但出现这样的事情也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同时认为摔倒与陆女士自身不小心也有关系。充分听取了饭店方面的陈述后,新浦区消协遂召集双方就陆女士的诉求进行了调解。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饭店作为管理人,明知楼梯上滴有油污,可能会导致客人摔倒,但未及时告知或提醒,未尽到其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而该饭店在提供服务时未能尽其义务确保消费者安全权,对消费者而言丧失了消费安全保障,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饭店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调解过程中,消协工作人员指出,陆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谨慎、小心行走,其自身也应对摔伤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经过消协调解,饭店方面赔偿陆女士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1500元,陆女士对此结果感到满意。
采访中笔者了解到,类似陆女士的遭遇时有发生。宾馆、酒店、浴室等公共场所,因安全设施不到位、缺乏警示标志等,给场所安全带来一定隐患。新浦区消协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妥善保管相关票据凭证,以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与此同时,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尽其义务确保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