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武娜 通讯员 张丹)本是索取合法的债务,但没想到索债人王某、孙某将欠债人非法扣押、拘禁了5天,直至被派出所民警解救。近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新浦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刑罚。
2012年7月,杨某在新浦承包工程,王某曾帮其购买过工程材料。后来,杨某因工程亏损,便在2012年中秋节前后,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但还欠王某两万元。而此后,杨某便联系不上了。于是,王某找到了朋友孙某,让孙某帮忙找杨某追债,并承诺,要来钱之后,借给孙某1万元。2013年3月的一天,孙某、王某以承接工程为由,将杨某骗至东海县火车站,索要债务。杨某无力归还欠款,提出要宽限几天,他们便同意了,但之后的5天时间里,杨某走到哪里,王某等人就跟到哪里。5天后,杨某的家人向警方报警,称杨某因经济纠纷被人拘禁,最后在派出所民警的解救下,杨某才回到了家。
近日,新浦区人民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8个月,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为此,法院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市民因借款产生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能私自通过非法手段解决,以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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