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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购房有机会赢得十万元汽车 工商:广告违法

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钱成志

   购房就有机会赢得汽车!这是近日灌南县一家房地产公司打出的促销广告,不过当地工商部门认为,此行为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抽奖或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在对该房地产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的同时,灌南县工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近年来“中奖骗局”频现,消费者莫名中了大奖的,而且金额超过这个数字的,千万不要相信。

  春节后,灌南县城一房地产公司为了拉动销售,发布了“购房就有机会赢取价值十万元汽车”的广告,规定前60名购房者,均有赢得价值十万元汽车的抽奖机会。为了做好此次有奖销售活动,该房地产公司在当地媒体发布广告,还准备抽奖现场邀请当地公证部门前来公证。然而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因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抽奖或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超过这个范围,属于违法行为。

  灌南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表示,该房地产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促销活动的同时,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目前,当地工商部门已经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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