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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方未经同意私下改变土地用途 耕地变鱼塘

陈炜

  “2013年6月10日,村里与我们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转包的土地期限为5年,合同到2018年6月10日止。合同中约定,村里使用土地从事发展高效农业、实施栽培,承包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后来村里又将土地转包给了他人,去年以来,土地转包方在租用的地块先是建起了蔬菜大棚,后在半个月前将西边一块租用的六七亩土地挖成了鱼塘。在挖鱼塘之前,租用土地的承包方也没有征得村民同意,就私下把土地用途改变了。村民担心合同到期,土地复垦问题就没有人管了,况且土地能否正常进行农作物种植成为问题。村民希望县镇国土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制止土地承包方私下改变土地用途的做法,保护好耕地的原有性质。”日前,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二组部分村民向本报热线反映,半个月前土地承包方未经村民同意,私下改变土地用途,将六七亩土地挖成了鱼塘,村民发现土地用途被私自改变后,多次向镇、县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但是至今无人过问此事。

  ■ 村民反映

  土地用途被私自改变

  据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二组戚如松等村民介绍,2013年6月初,村里为了流转租用村民承包的土地,村干部分工上门做村民的工作,并于6月10日与戚如亮、戚长友、王占梅等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合同中约定承包期限为五年,转包土地价格为每年每亩1000元,每户按土地亩数作价支付承包费,共租用了60多亩土地。合同中约定,土地租用方从事发展高效农业、实施栽培,地名为河北地。合同中违约责任部分的第7条特别约定,土地租用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村里土地流转租用后,又将土地转包给了他方使用,去年,承包方在租用地块的半部建起了数十座蔬菜大棚,半个月前又在他家和另外4户村民家的承包地上开挖鱼塘。鱼塘挖成了,村民才发现自家转包出去的土地已经被人私下改变了用途。之后村民先后向村里、镇里、县国土部门反映,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制止租用方私挖鱼塘的行为,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土地。但是,相关部门都回复说,此事不好管理。

  村民戚长友说,以前土地都是种植稻麦的农田,如今被挖成了鱼塘,2018年6月合同到期,土地能否复垦还是个问题,即使土地复垦,对农作物种植是否存在影响也不知道。更让担心的是,村里采用偷梁换柱的方法流转租用土地,到期了不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土地怎么办?

  ■ 记者调查

  土地变成了鱼塘

  4月11日下午,记者赶往王圩村调查。记者在现场看到,村民流转出去的土地面积在60亩以上,地块东边大部分土地已经建成了蔬菜大棚,蔬菜大棚西边有一条四五米宽的道路,道路西侧的一大块土地已经被挖成了鱼塘,从鱼塘四周新鲜的泥土痕迹来判断,鱼塘刚挖成不久,鱼塘的水清澈见底。鱼塘西边还留有五六米宽的道路。

  一位姓孙的妇女告诉记者,鱼塘的地块是戚如松等5户村民流转的土地。土地被私下挖成鱼塘是在半个月前,村民发现后,于3月25日向村里反映,村书记说,村里管不了此事,并说神仙都处理不了。3月26日、27日有村民先后向镇里与县国土反映,但是土地被私自挖成鱼塘问题至今无人过问。

  ■ 镇里回应

  不好管理土地问题

  11日下午15时30分许,记者采访了灌云县伊山镇有关人士。在伊山镇党政办,记者把情况向党政办一位杨姓主任作了反映,并让其帮助联系镇分管领导与村领导,起初杨主任总是说分管领导都在开会,联系不上,他不管此事,无权找村干部了解情况。应记者再三要求,杨主任拨通了分管副镇长曹勇的手机,随后他把曹勇答复的情况转告说,村里从村民手上流转承包了土地,随后村里又将土地转包给了他方。镇里不知道租用方在租用土地上开挖鱼塘的事情,镇里不好管理此事。临离开前,记者留下电话号码,希望分管的领导散会以后能与记者联系,便于了解情况,截至记者发稿前,记者也没有接到伊山镇有关领导的回复电话。

  六七亩土地被私自挖成鱼塘,毁坏耕地问题究竟由谁来管,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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