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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不悔改盗窃再被抓 超市黄金大盗案移送起诉

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赵登梅 李志超

   本报曾连续报道过的超市黄金被盗案已侦查终结,此案侦查过程中还带破一起非法持有弹药案。日前,犯罪嫌疑人汤某因涉嫌盗窃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现年34岁的犯罪嫌疑人汤某,中专文化,曾在部队服役,退伍后先后在公司打工,后辞职。2013年2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新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案发时正处缓刑期。

  经审查,2013年12月29日,犯罪嫌疑人汤某在家玩电子游戏至深夜,到街上吃了夜宵后,于凌晨3时许经过新浦区朝阳西路乐天玛特超市,采取溜门入室方式至乐天玛特一楼超市内,窃取中国黄金柜台和一家银饰品牌店内的各类金饰品、金镶玉挂件、翡翠等80余件,其中已经鉴定的部分,共计价值15万余元。除一件和田玉挂件由他自己佩戴以外,其他全部藏于家中。

  侦查人员在搜查其住处时,查获子弹100余发。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汤某于2000年从部队退伍时,将打靶积攒的剩余子弹藏匿,并于退伍时悄悄带回家中。经鉴定,该批子弹系六四式手枪子弹,属于弹药。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迅速侦破黄金盗窃案件,于2014年1月2日将其刑事拘留,并对其非法持有弹药案补充立案,汤某因涉嫌盗窃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于2014年1月16日经新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执行逮捕。

  当侦查人员讯问其作案原因时,汤某一方面说心情不愉快,想以此发泄不良情绪,一方面还供述他喜欢“老坑”(和田玉)。事实上,无论什么都不能成为他实施危害社会和他人行为的理由。汤某为一己之私实施犯罪,制造出震惊港城的黄金盗窃大案,给社会、他人以及他自己的亲人带来危害之大是他没有想到的。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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