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一些拥有多套房的房主,会把家里闲置的房子挂在网上出租赚取租金。殊不知,在二手房出租过程中,如果房东不到派出所备案登记,一旦租客不能按时缴纳房租、欠下应缴费用一走了之,或者将房东家的家电变卖一空,房东维权将会遇到麻烦。近日,新浦国大国际花园小区业主张女士就遭遇了尴尬事:她的单身公寓刚出租不久,租客还没有足额缴纳房租和押金,公寓里的家电就被租客变卖一空,损失达三四千元。
事件
公寓刚出租
家电被变卖一空
新浦市民张女士在国大国际花园小区有一套公寓,里面家电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却一直闲置着。今年4月底,她把自家的公寓楼出租信息挂到了网上,没过几天,姚某就打电话要看房。看过房后,姚某就要求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为一个月。“五一”节过后,姚某和张女士签订了租房合同,张女士就把钥匙交给了姚某。房子出租后,张女士再和姚某联系,可是姚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张女士感觉有点不对劲,就赶到国大国际花园小区找姚某,敲门没有人应,张女士用备用的钥匙打开了房门,一进屋她惊呆了:出租房里的一台液晶电视和台式电脑不见了。
张女士明白上当受骗了,只好拨打110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市东派出所迅速行动,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租客姚某的手机号码,锁定了嫌疑人姚某。目前,姚某已被刑事拘留。
调查
房东挂网上就出租
一年纠纷400余起
连日来,笔者在市区南小区、苍梧小区、兴业小区等地随机采访了一些房东,他们表示更愿意将出租房挂在网上出租,这样方便又省事,一些房东根本就不愿意多跑腿进行备案登记。
新浦区居民刘女士在六号街区有一套房子,出租已经有七八年时间了。每次出租房屋时,她就把房源信息挂在网上,不到1个星期就能把房子租出去。不过,刘女士坦言,她也遇到过不守信用的租客。有一次,一名外地租客拖欠1个月房租和水电费就跑了。房东李先生的出租房竟然被“二房东”转租给他人,令他气愤不已。
笔者询问房东:“出租房屋时备案登记了吗?”一些房东竟然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笔者从新浦公安机关了解到,去年,新浦地区发生房屋出租纠纷达400余起,包括拖欠房租“跑路”、出租房的电器被变卖、承租期间房东急着卖房子等。在接警处理过程中,一些房主在出租时没有到派出所进行登记,没有留下租房者的任何资料,让他们也无可奈何。
出路
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
保障利益不受侵害
新浦警方提醒: 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一定要双方协商后签订合同,不能只是口头协议,以免租住后出现纠纷。一般房东会要求缴2个月的押金,一定要索取收据,退房时记得凭收据拿回押金。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租房前,务必要确定一下房屋的所有权,让房东出示房产证,如是“二手房东”,一定要核对他和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否到期,并看明原房东是否同意“二手房东”将房屋转租出去,否则无效。
新浦警方特别提醒广大房主,在出租房屋时,应先到当地派出所备案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屋租赁的合法有效凭证,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一旦出现矛盾纠纷,派出所就能根据租房人的登记进行查找,不仅可以保护房东的利益,也可以保护租客的利益。未及时备案且发生纠纷的房东,在报警时也应尽量详细地向警方提供租客的手机号码、体貌特征等信息,便于警方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