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晓昕 朱先明 刘楠楠 刘 佳
在城市道路上,随意丢弃早餐盒、纸巾、饮料瓶、烟头、广告单等这种不文明现象,不但污染环境,还严重威胁环卫工人的生命,甚至发生环卫工人被撞伤亡的悲剧。这不仅给公众敲响了警钟,而且应动员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保护环卫工人,不能让他们既流汗又流血。
“马路天使”成高危行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越来越多,人们在享受便捷交通的同时,也给“马路天使”工作带来了严重威胁。5月4日早晨,在连云区平山交叉路口,环卫工人薛平正忙着捡拾路上的垃圾。她告诉笔者:每天光车窗抛出来的垃圾就能捡满两车手推车,每天早上和傍晚就得到交叉路口捡两次垃圾。交叉路口是车窗垃圾的集中地,早上和傍晚是上下班的高峰期,司机趁着等红灯的片刻,将垃圾随手扔出车外,是常有的事。而环卫工人也只能趁着红灯的间隙捡垃圾,时间紧,车流量大,人身安全令人揪心。
在笔者采访的十几分钟内,过往车流中,不断有塑料袋、烟头等杂物从车里飞出来,有的车上人员甚至直接把痰吐到窗外。“早7点多至8点多和下午下班时段,道路上垃圾特别多,路上有垃圾我们就得去捡,身边车辆来来往往,都开得挺快,也挺害怕的。”薛平无奈地表示。
采访中,笔者看到有两位发传单的人,趁着红灯,把传单硬塞进车窗,车主往往直接扔在地上,造成了大量的马路垃圾。“有时前面刚扫完,后面的广告宣传单又扔得到处都是。”薛平边说边弯腰捡拾地上的广告单。
随后,笔者来到海棠路与中华路交叉路口,环卫工吕延娟告诉笔者,他们每天凌晨5时30分就开始清扫垃圾,接下来,全天都要对道路保洁。除了交叉路口,城市主要干道也要及时清洁。 常常推着手推车,沿着护栏在车流中捡垃圾。“推着车子比较容易被司机看见,自己的人身危险就降低了。”
飞来横祸时有发生
连云区环卫工人张师傅在路上清扫时,陈某驾驶一辆高速行驶的小型货车与摆放在辅道内的反光锥筒相撞,使车转向撞向正在现场保洁的张师傅,虽然连云法院判令肇事者赔偿张师傅各项经济损失近30万元,但张师傅的右腿已被截肢。
在现实生活中,环卫工人遭遇的意外事故在多地频频上演。有数据显示,自2012年初至今,连云区环卫工人在路面保洁作业时,被汽车、摩托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冲撞伤亡17人。新浦区今年以来更是发生了20余起涉及环卫工人的交通事故,其中2人不幸死亡。这一个个真实的数据背后,折射出了环卫行业的高危险性。
环卫职工维权遇尴尬
据了解,目前,仅连云区就有上千名环卫职工,其中大部分是一线环卫工人,他们大多数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家庭经济较困难,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便会陷入困境。导致环卫工人重大伤亡的案件,大多数都与司机醉驾、车速太快或是疲劳驾驶有关。
事故发生后,随之而来的是“因伤维权”。连云区环卫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一次作业中,环卫工人被车刮倒而致身体多处受伤,住院治疗花了1万多元,肇事车主拖欠耍赖,只付了2000元,工伤保险又不能先行支付,他们不得不起诉到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肇事司机才赔付了医药费和赔偿款。
同样陷入困境的还有金女士。去年2月27日,她在连云区墟沟人行道保洁时,一辆快速行驶的电动车忽然撞过来,造成她的小腿骨折。肇事车主赔不起医药费,一拖再拖,她只好打电话向连云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求助。“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经过调查,在临港的一个工地上找到了肇事车主。法官在释明法理的基础上做肇事司机的工作,才达成了调解协议,让金女士拿到了赔偿款。金女士说:“我们不怕脏、不怕累,最怕的是‘心寒’。”
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环卫工
一些环卫工人无奈表示,他们之所以要到马路中间清扫,是因为驾乘人员随手乱扔垃圾。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车窗抛物”的“垃圾虫”予以处罚,并且应该通过宣传让驾乘人员明白,“车窗抛物”实质丢掉的是德性,这不单单是为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以减少环卫工人工作的难度和危险性,更是做一个文明市民的基本要求。
同时,为防范交通事故,有关部门应不断完善环卫工人的安全防护措施。环卫工人上岗作业时,应穿戴统一的反光安全警示衣、帽,作业三轮车必须粘贴反光条;交通高峰期尽量减少作业,遇车流量较大而且必须作业时,应提前正确设置安全警示锥筒等。
在维权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对环卫工人维权法律援助,并加快建立环卫特困职工帮扶基金,帮助解决特困职工的家庭困难。“为了给城市带来洁净,他们日复一日从事脏苦累的清扫工作,他们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希望有关部门切实维护环卫工人作业安全,保护以环卫工人为主体的市政公益事业从业人员的权益。”连云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建议,司机在转弯或凌晨行车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前方安全警示标志和正在清扫道路的环卫工人。
相关部门呼吁,广大司机朋友们要文明行车,体谅环卫工人的辛劳,不要向车窗外随便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