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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维修遭遇“大忽悠” 汽修公司涉嫌消费欺诈

记者 侍敏 通讯员 陈新权

 “很多保险公司粘贴的标签都没有撕就敢说车已经修好了。”提起修车的事,南京市民高先生至今余恨未消。半年前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车子被拖至新浦海连西路一家汽车维修公司维修,然而“修好”后的车子居然被查出30多处该修没修,许多不得不换修的部件也都使用副厂配件,就连保险带、车梁等与性命攸关的该修部件都未作任何换修。“这不就等于谋财害命?”目前,这家汽修公司已经被海州工商部门以涉嫌消费欺诈立案查处。  

  车辆维修遭遇大“忽悠”

  半年前,南京市民高先生驾车出游途中,在高速公路发生车祸,受损车辆随即被救援车拖至海连西路一家汽修公司,并经中国人保定损总维修费用为40511元。经过一个多月的维修,汽修公司通知高先生车子修好了。

  随后,高先生忙里偷闲从南京来连取车。细心的他取车时发现车内多处配件与要求不同。“当初定损时要求更换的配件均为原厂,可我发现更换的配件上根本没有标识。”高先生当即提出异议,汽修公司负责人徐某拍着胸脯说:“保证没有问题!”因为是外行,高先生将车开回南京。

  开车回去的路上,高先生原先的疑虑又被放大:一路上车子颠簸异常,有的部件甚至叮当作响。回到南京后,他便联系了江苏方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车损评估,结果让他怒火中烧———该修未修项目达30多处,二次维修需16115元;以次充好,使用副厂配件的也多达30多处,二次维修需15000元。

  “保险公司在需要维修部位贴的标签,很多都没有撕下,就说车子修好了!”让高先生最为气愤的是,就连保险带、车梁等与性命攸关的部件都未作任何换修,这样的车子就被自己开上了高速,现在想想都后怕!

  高先生立即电话责问该汽修公司负责人,徐某并不以为然,还让他将车开回连云港再次维修好了。高先生当然不可能答应,要求在南京维修,徐某承担二次维修费用。徐某不答应,高先生遂以信函的方式投诉至海州工商分局。

  汽修公司涉嫌消费欺诈

  了解高先生的遭遇后,海州工商分局书面要求汽修公司提供维修记录。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

  做了这么多“手脚”,汽修公司哪能提供出维修记录呀!即使这样,徐某居然还坚持让车主将车开回连云港维修。对此,海州工商部门明确表示,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建立修理记录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依情节对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将违法行为记入质量信用档案。这时徐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主动与高先生电话沟通,目前,双方已初步达成由汽修公司按照市场评估价回收高先生车辆的意向。

  不过,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消费欺诈,海州工商部门还对其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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