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芳 通讯员 朱明芳 王勇
家庭拥有一个健康的孩子,是所有父母的最大愿望。可是,灌云县秦宏宇一家这几年却一直在为自己的孩子发愁,他3岁的儿子在出生的时候,由于妻子分娩困难,乡卫生院助产医生简单拉拽助产,导致儿子9级伤残。为此,秦宏宇将乡卫生院告上法庭,认为之前签订补偿协议中赔偿金额太少。
一审中,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决乡卫生院赔偿相关损失4万余元。判决后,乡卫生院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儿子出生遭拉拽住院2月
秦宏宇和关星月是灌云县某乡村一对夫妻。2011年5月,怀胎十月的关星月感觉腹部阵阵疼痛,“老公,宝宝可能要出生了。”关星月急忙对一旁的丈夫说。秦宏宇见状,立即将妻子送到家附近的乡卫生院。
随着一声清脆的啼哭声,儿子出世了。可秦宏宇发现,儿子在啼哭的时候左臂和两条小腿摆动激烈,唯独右臂耷拉着一动也不动。乡卫生院得知后,用救护车将孩子送到了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孩子住院两个月,出院前,主治医生对秦宏宇夫妇说,关星月在分娩过程中,助产医生将孩子往外拽时将其右臂轻微拉伤。孩子现在还小,今后只要坚持对孩子的右臂进行按摩,平时加强锻炼,是能够恢复正常的。听后,夫妻二人悬着的心也稍稍放了下来。
双方达成协议补偿1万元
儿子出院后,乡卫生院的相关负责人找到秦宏宇,表示孩子现在只是右臂被轻微拉伤,经过市一院的治疗已经明显好转,“考虑到孩子现在还处在恢复阶段,你们的家庭生活也比较困难,我们卫生院决定免除相关的医疗费用,并一次性再补偿给你们1万元。”
既然医生都说孩子已无大碍,乡卫生院又主动给付补偿费用,秦宏宇夫妇就答应了处理意见,并与乡卫生院签订了协议,协议中载明孩子今后的治疗费用等均自行承担,永不反悔。
此后的日子,为了让儿子的右臂功能尽快得到恢复,秦宏宇和关星月以及家人每天坚持对孩子的右臂进行按摩、锻炼,并按时带着孩子进行针灸等辅助性治疗。
孩子一岁时被鉴定为9级伤残
一转眼,儿子一岁了。随着儿子的茁壮成长,细心的关星月发现,儿子的右臂还是不如左臂灵活,拿个小物件都很吃力,一家人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们便带着孩子到医院就诊,医生在初步检查后,建议带着孩子去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表明,孩子构成九级伤残。
这个结果对于秦宏宇夫妻二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他们随即找到乡卫生院,拿出司法鉴定结论,要求乡卫生院给个说法。可是,乡卫生院拿出了当初双方签订的协议,声明此事已经与卫生院无任何瓜葛。
万般无奈之下,夫妻二人一纸诉状将乡卫生院告上法庭。
协议显失公平法院判决撤销
庭审过程中,乡卫生院辩称,孩子的父母已经自愿签订了协议,且承诺永不反悔,所以乡卫生院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秦宏宇夫妇表示,当时签订协议,并不知道孩子的真实伤情和严重后果,才与乡卫生院签订协议。
灌云县人民法院认为,孩子构成九级伤残,完全系卫生院过错造成。秦宏宇夫妇是普通农民,既没有医学常识、也没有充分知晓孩子应该享有的权利,更不懂法律专业知识,而卫生院是精通医疗知识的医疗机构,两者相比,卫生院存在明显的优势。如果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数额,将远远低于孩子依法应获得的赔偿数额,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显失公平协议。秦宏宇夫妇承诺孩子以后进一步治疗费用等均自行承担、永不反悔的行为在法律上属可撤销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灌云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乡卫生院赔偿相关损失共4万余元。判决后,乡卫生院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