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赵 芳 通讯员 李迎春
因为年老体迈无力继续经营,13年前,一对老夫妻将作为浴室营业场所的房产以赠与的形式分给两个儿子。后来,与儿子发生两次矛盾后,要求撤销赠与不成,已届古稀之年的张老汉夫妇将两个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近日,灌南法院依法终审审结了这起父子间的财产赠与纠纷,判决驳回张老汉夫妇要求撤销赠与、返还受赠房屋的诉讼请求。
无力经营浴室
把房产及经营设备赠与儿子
张老汉夫妇在县城有一幢两层小楼,夫妻俩一直用来经营浴室。
2000年6月,年事已高的张老汉夫妇考虑将房产与经营浴室的设备分给两个儿子。经过协商达成协议,房产及浴室设备归弟弟张新岩所有,张新岩要给付张老汉夫妻生活保障金4万元,补偿哥哥张新宇10万元,并承担父母经营期间欠下的外债5万多元;张老汉夫妻由兄弟俩负责赡养并随张新岩共同生活,若受张新岩虐待,其有权将赠与财产按原价20万元折旧收回。
协议签订后,张老汉夫妇将房产过户给小儿子张新岩,张新岩也分别向哥哥、父母支付了应给的钱,并偿还了债务。
兄弟发生矛盾
13年后要求撤销赠与房产
2012年,哥哥张新宇与弟弟张新岩发生纠纷。2013年春节期间,双方矛盾升级,最后竟然拳脚相向。因为兄弟间的矛盾,张老汉夫妇也被无辜卷入其中,生活用品全部被砸坏。
在与哥哥的吵打过程中,张新岩夫妇受了伤,为此耿耿于怀,并迁怒于张老汉夫妇,他们认为父母偏心,于是矛盾越积越深。
不久,张老汉生病,在上海住院治疗期间,张新岩夫妇没有前往照顾,这让张老汉夫妇伤心不已。
出院后,张老汉认为小儿子张新岩违反协议,对其未尽赡养义务,一怒之下要撤销赠与,可是小儿子并不答应。随后,张老汉夫妇向灌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财产。
父子对簿公堂
证据不足诉讼请求被驳回
庭审中,张新岩答辩称,他并没有违反协议,父母之所以起诉,是因哥哥张新宇听闻原赠与房产即将拆迁,将获得数倍于当初房价的补偿款,想推翻当初的分家方案而鼓动父母起诉,请求驳回父母的诉讼请求。
灌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的财产赠与协议是张老汉夫妇、张新宇、张新岩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所赠与不动产已过户给张新岩,张新岩也履行了赠与协议所附的款项给付义务。张老汉夫妇长期与张新岩共同生活,虽然偶有矛盾,但并无证据证明张新岩未尽赡养义务甚至虐待父母,张老汉夫妇以张新岩未尽赡养义务为由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证据不足,遂判决驳回张老汉夫妇要求撤销赠与的诉讼请求。
张老汉夫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坚持认为张新岩未尽赡养义务且虐待老人,赠与协议应予撤销。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驳回撤销赠与的判决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