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赵芳 通讯员 徐萌
从事装潢工作的丁某某怎么也没想到,因为感觉生活压力大,心中苦闷的他在16楼楼顶收完衣服后,一时冲动随手将两块红砖往楼下一抛,不巧砸中了一位过路人范某某的头部并致其死亡。
昨天上午9点30分,这起备受关注的“高楼抛砖致人死亡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回放】
一时冲动
从楼顶抛砖砸死人
今年34岁的丁某某是灌南县人,妻子是一位盲人,有一双儿女,7岁的女儿和5岁的儿子。只有小学文化的丁某某从事装潢工作,常年在外打工,全家人生活靠他一人维持。
去年9月,丁某某在连云区日出东方小区3号楼为一位业主装修房子。11月1日早晨,丁某某将他和妻子的衣服洗好后送到该楼的16楼楼顶晾晒。当天下午4时许,他去楼顶收完晾晒的衣服后,见楼顶东侧围栏附近地上有两块上下叠放的红砖,丁某某一时冲动,便拿起两块红砖向3号楼东边空中随手一抛,随后便离开了楼顶。不巧,丁某某抛至空中的红砖下落后,其中一块正好砸中了在楼下行走的范某某头部,致范某某当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范某某系被钝性物体作用头部致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丁某某被警方逮捕,今年1月10日被检察机关移交法院起诉,其间,因案情重大复杂,于2月24日、5月4日延长审查期限二次。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3月7日退回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补充侦查,该分局于2014年5月4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庭审现场】
后悔不已
当庭道歉并请求原谅
昨天上午9点30分,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在法庭调查阶段,丁某某对自己在楼顶抛砖的事实供认不讳。对于范某某家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丁某某表示愿意承担。
丁某某说,2012年4月,他的女儿突发脑梗塞,至今不能说话,一家人举债为女儿治病,导致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因为女儿的疾病外加平时工作的压力,让性格本就比较内向的他心中十分苦闷,平时一直在外打工也无处排解。案发当天,丁某某在楼顶收完衣服后,看见两块红砖,因长期压抑,他便脑子一热,然后拿起砖头抛向楼下以发泄心中不快,不想就此酿成大祸。
“我不是故意的,我和他不认识,无冤无仇,当时扔砖块就是因为心里苦闷,想发泄一下,没想到砸到了人。”丁某某说砖头出手的一瞬间,他就后悔了,怕会砸到人,因为担心,扔完砖头后,他没敢向楼下看,便从楼顶回到7楼,直到第二天下午警察找到他,他才知道自己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
丁某某在法庭上多次向被害人范某某家属表示道歉,希望得到对方的原谅,并对其所犯的罪行后悔不已。
【争辩焦点】
控辩交锋
适用罪名不一致
在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中,对于案件的事实经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都没有什么异议,案件争辩的焦点在于适用罪名的不一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辩护律师则认为,丁某某在顶楼抛砖其主观目的是为了泄愤,而非蓄意伤人,并不能定性为主观故意,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丁某某系初犯、偶犯,在审讯过程中,主动交代其实施的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由于案件比较复杂,经过法庭调查、举证、答辩等一系列环节后,昨天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延伸阅读】
高楼扔个鸡蛋也能砸死人
高空抛物可能致人受伤,严重的可能致命,这在城市小区中已屡见不鲜。有人曾对高空抛物的危害专门做过实验,一个重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头皮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来就可以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