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杨锐冰 通讯员 王立前 张晓东
昨天,灌南警方发布消息,称经过缜密侦查,发生在沈海高速灌南出口处附近的“5·25”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费某迫于警方压力于6月初投案自首。
5月25日22时50分左右,灌南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沿新港大道由西向东巡逻至沈海高速灌南出口处时,发现路上有一倒地男子已经死亡,头部有大量鲜血,现场周围有零星塑料碎片、一汽车反光镜及死者拖鞋。灌南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领导获知情况后,迅速带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查处。经现场勘查,确认系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车辆由西向东将受害人撞死后沿新港大道向东逃逸。
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和对现场散落物的甄别,很快确定肇事车辆为冀AFY***号牌的银灰色现代牌伊兰特轿车,车主为河北籍王某。经过进一步侦查,民警确认肇事嫌疑人为王某的丈夫费某。经过办案民警反复工作,费某迫于警方压力于6月初投案自首,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费某为河北人,在灌南县堆沟港镇某企业工作。当天晚上,他驾车从堆沟去盐城响水接朋友,返回途经沈海高速灌南出口处时,由于车速过快不慎将行人张某撞死。为逃避法律责任,费某于案发后逃逸至自己所在企业,并将肇事车辆藏匿起来,以故意躲避公安机关查处。没想到,灌南警方经过侦查很快锁定其肇事车辆,并掌握其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