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侍敏 通讯员 王娜
眼下,世界杯正火热开战,邀几名志同道合的好友,聚集在家喝酒看比赛也是不错的选择。然而,灌云县球迷小蔡却未能这么爽,原因是遭遇了一箱过期的变质啤酒,找到超市要求赔偿时,她还被啤酒代理商当成球踢了一回,最终当地工商部门调解才解决纠纷。
事情得从上个礼拜天说起,为了观看世界杯,小蔡买来一大箱啤酒和零食,还邀请几名志同道合的好友一起喝酒看球。晚上,球迷朋友聚齐,大伙倒满酒杯,准备开怀畅饮。可啤酒刚喝了一口,就有人发觉口感不对劲,味道怪怪的!小蔡也发现了,立即检查啤酒的保质期,发现已经过期了。随后,小蔡又仔细检查了瓶内啤酒,只见瓶内很明显能看到一些絮状漂浮物。为了不影响看球,他第二天才带着变质的啤酒找到超市老板,要求给个说法。
事实摆在面前,超市老板也不好多说,但他表示,得先将情况反映给代理商,代理商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称按照《消法》“退一赔二”规定,可赔偿其三箱啤酒。小蔡没有同意,认为明知啤酒过期了还在销售,就属于欺诈,要求赔偿1000元。代理商认为小蔡索赔要求过高,让其直接和超市老板协商后便挂了电话。可超市老板坚持让其和代理商谈赔偿。就这样,小蔡喝到过期的变质啤酒,在维权的时候却遭遇商家“踢皮球”,气愤之下,他将遭遇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
接到投诉后,灌云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超市并联系啤酒代理商,在确认事情经过后,工商部门表示,按照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代理商应当赔偿小蔡500元。
最终,在得知《消法》的新规定后,代理商同意赔偿小蔡500元钱,小蔡也对赔偿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