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赵芳 通讯员 王鸿 姜晓静
日前,连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浴室盗窃案件。被告人李明(化名)因盗窃他人放在浴池更衣柜里的财物,当场被抓获,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李明系安徽人,因为长期找不到工作,又没有一技之长,手头比较紧。有一天,他到浴池洗澡时,发现浴室提供给客人的更衣柜上的挂锁非常简陋,客人洗澡前都把随身衣物放置在更衣柜内,而且浴池一般不会安装监控系统,人来人往的,也不会引人注意,加上客人一般洗澡时间不会太短,所以一直没有收入来源的李明动起了歪脑筋。
去年12月28日9时许,李明来到一家浴室,借口洗澡,花钱进了浴池大门却不急着去洗,而是来到更衣柜前,磨磨蹭蹭地观望,发现有客人粗心大意没有锁好柜门,趁人不注意偷偷打开,顺手牵羊偷走了两部手机(经鉴定,价值1994元),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
见初次“出手”就如此顺利,尝到甜头的李明越发胆大起来。后来,他又来到连云区另外一家浴池作案,采取撬锁的方式,窃取林东(化名)放于浴室更衣柜内的现金66元、三星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2333元)、皮带一根,没想到刚刚得手正准备离开,正好跟出来拿东西的林东撞了个正脸,被林东和浴池老板当场抓住。
连云区人民法院最终依法判处李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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