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崔怀进
树木遮阴造成庄稼减产进而引发的纠纷一直是较难解决的问题,因为财产损失难以评估,所以调解难度很大,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极易诱发上访。针对这种情况,灌南县新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创新调解思路,采用公开调解的方法,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此类纠纷。
今年7月15日,灌南县新集镇街东村张某来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工作人员诉起苦来,据张某讲,他家六七亩承包田的庄稼因为受到生产路旁边大树的遮挡,采光受影响,养分吸收不好,面临减产。
原来,在2004年,村里将生产路两旁土地承包给村民种植杨树,合同中确定“没有特殊情况,树8年更新”。如今,合同早已到期,已经长大的杨树应该砍伐更新,可承包人因种种原因迟迟没有行动,这下可让张某犯了难。他家六七亩地在路旁树下,枝繁叶茂的大杨树遮挡住了阳光,地底强劲的根系又与庄稼抢夺营养,导致庄稼生长缓慢,连续几年给他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今年种的麦子减产。眼下水稻苗跟别人家的相比,就像发育不良的孩子,这让他每天坐卧难安。张某多次找承包人协商,承包人也说树该刨,但就是不行动,村委会几次调解也无果而终。
如果该问题不解决,又将影响今秋水稻的产量。听罢张某所述,调委会认为此事不宜再拖,随即安排工作人员驱车赶到街东村委会,向曾参与调解此事的村干部调查了解情况,并到现场拍照取证。
工作人员找到了承包人梁某某,经耐心解释和劝说,考虑到林木已经成材,梁某某同意秋收后把树刨了,工作人员当即决定邀请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到场旁听。
当梁某某表达了秋后刨树的意愿后,工作人员见状趁热打铁,从法律、民俗两方面做其工作,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也对他进行了规劝,最终,梁某某终于承诺马上就将树刨了,并且补偿张某1500元的经济损失。工作人员当场让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随后几天,梁某某陆续将树刨了。
昨日,调解员对该案进行了回访,现在田间的水稻长势良好;张某见到工作人员高兴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但让梁某某刨了树,还得到了经济补偿,之前真是做梦也不敢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