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5日讯 繁忙的申报期后(通常每月的1至15日为上一月份的申报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具体顺延天数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并发布),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如期迎来了领购发票的高峰期,然而,这个月前来领购发票的纳税人经常询问的一个问题,让前台的工作人员觉得有些蹊跷。
“听说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要换新版的了,那这次我就少领一些?”纳税人的疑问,顿时让小唐陷入了困惑,按理说发票的版式及种类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的。如要换版,也应由国家税务总局提前下文通知才对,怎么工作人员会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呢?
“我是在一个QQ群里看到的,我们做代账会计的,都会看那个QQ群,里面消息多。”纳税人若无其事地说着,却引起小唐的一阵担忧。
“您想多方面获知税收政策是好事,但也要学会辨别真伪,您以后最好多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的官网。这几个网站发布的文件和通知才是真实可靠的,千万不要听信小道消息和道听途说啊!”小唐一席话毕,纳税人这才恍然大悟。
“欢迎您以后经常来我们办税厅,或者拨打我们的特服号96888751进行咨询和求证,我们一定会竭尽所能地为您提供最权威的解答。”小唐微笑着说道。
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总则第五条规定,“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部门规定”。所以发票换版也由国家税务总局的主管部门制定,并通过官方渠道广而告之。纳税人如通过其他渠道知获相关消息,应及时向税务部门进行求证,谨防上当受骗。(记 者 杨锐冰 通讯员 江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