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5日讯 酷暑时节,新买的电动车频频熄火,急出一身汗不说,还耽误上班时间。最近,海州区消费者齐女士为此恼火不已,因为频繁熄火,最终连电瓶都报废了,商家却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拒绝赔偿。
新买电动车
频频熄火惹人烦
两个月前,家住海州葵花社区的齐女士在市区一家电动车专卖店买了一辆电动车,一共花了2400元钱。骑新买的电动车上下班,肯定“拉风”呀!可齐女士为此烦恼不已。原来,新电动车是个“病秧子”,屡次在上班途中无故熄火。
对于电动车,齐女士还属于“门外汉”。虽然大热天频频遭罪,她也没有在意。直到有一天,电动车彻底“趴窝”了,任她怎么反复启动就是没有动静,齐女士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妙。
“当时正在上班途中,电动车启动不了,总不能就这样推着去上班吧!”齐女士说。无奈之下,她拨打了商家电话,并将电动车送去维修。
是人为还是故障
买卖双方各执一词
到了电动车专卖店,经维修人员检查,发现电瓶已经彻底损坏。主要原因则是电源连接线没有连接好,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频频熄火,而“门外汉”的齐女士又频频重新启动,最终导致电瓶受损。
对此,电动车经销商认为,此事的责任应该算在消费者头上。
而齐女士则认为,电动车新买仅两个月,不论什么原因,电瓶损坏了,按照其“三包”规定,就应该商家“买单”。
双方为损坏的电瓶到底由谁负责任各执一词,最终消费者将情况反映至当地工商部门。
工商调解
免费更换电瓶并赔偿误工费
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了一番详细调查。
原来,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正巧齐女士单位有点急事,不停地打电话催促。于是在车辆调试过程中,齐女士不停地催促让装车的师傅快点。被催急了,装车师傅也就马虎了事,就连电源的连接线没有接好,也没有调试出来,便将电动车交给消费者,最终导致纠纷发生。
对此,工商部门认为,虽然齐女士在装车时不停地催促,但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完好的电动车是商家应尽的义务。如今,因为商家马虎,导致电动车电源连接线接触不好,最终至电瓶受损,责任理所当然在商家。
后经过调解,商家同意为其更换一组新电瓶,并赔偿其误工费300元钱。齐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针对齐女士的遭遇,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不仅要选择证照齐全、有固定维修点的商家,在装配车辆时也应当面试骑,并确认没有问题后再行付款。(记 者 侍敏 通讯员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