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6日讯 7月31日下午,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维海、朱秀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
2009年12月以来,被告人徐维海利用连云港莫哈特建材有限公司和连云港莫哈特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莫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先后在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州区等地设置门面店,通过报纸、门面店的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年收益18%莫哈特为你实力理财”等内容,以高利率为诱饵,通过投资理财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被告人徐维海利用吸收来的存款从事炒股、炒期货、放贷等高风险行业,造成430人实际经济损失5364.17万元。自2010年起,被告人徐维海又在日照市设置门面店,故伎重演,造成254人实际经济损失2522.2102万元。
被告人朱秀珍就任莫哈特理财青年路店长期间,介绍并吸收公众109人共计1900万元存款,并领取集资额提成奖励38587.5元。
因案情复杂,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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