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4日讯 一台价值仅10元钱的充电式台灯,在充电过程中突然自燃,导致火灾。没有人员伤亡算是万幸,财产损失肯定少不了。随后就是赔偿责任的认定,究竟是卖台灯的商家负责,还是台灯生产厂家呢?最近,连云区消费者程女士就因为这件事和台灯经销商各执一词,并投诉至当地消协。
劣质台灯自燃引发火灾
今年7月份,连云消费者程女士在当地一家日用品专柜买了一台充电式台灯,不贵,只花了10元钱。然而便宜没好货,台灯用了不久,一次充电过程中,突然自燃。
当时,正在厨房做饭的程女士闻到一阵烟味,细心的她赶紧寻找烟味的源头,这才发现放在卧室充电的台灯居然自燃起来了。受到惊吓的程女士赶紧灭火,即使火势很快扑灭,可家里的墙壁被烧煳了,家具和一些自己心爱的衣物也被烧毁。
“也是我贪图便宜,10元的台灯,还是‘三无’产品,哪里能用呀!”程女士一边自责,一边找经销商“算账”,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提出4万元的经济赔偿。
维权遭经销商“踢皮球”给厂家
然而事情并没有程女士预想的那么顺利。经销商不但认为她“狮子大开口”,还表示“台灯又不是我生产的,要赔偿,也得找生产厂家去!”让程女士颇为恼火,于是找到连云区消协请求帮助。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虽然“肇事”台灯不是经销商制造的,但作为经销商,应该对消费者的损失先行赔偿,事后再向厂家追偿。而且,从目前情况来看,双方对于因台灯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火灾,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这一事实都是认同的,关键就在于赔偿数额。
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台灯经销商同意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在消协的主持下,向程女士赔偿18000元,并双方协议,消费者不再追究经营者的民事法律责任。(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兰勤寿 方靖 陈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