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

首页>地方频道>连云港>社会

女子联合哥嫂 拿自己当诱饵骗婚换来牢狱之苦

    中国江苏网8月19日讯   在农村,结婚之前男方要向女方赠送金钱和物品作为彩礼,但是正是这样的风俗,让一些人看到了“挣钱良机”。近日,灌云法院审理了一起骗婚案,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吴红等三人七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婚姻失败生骗婚念头

  20岁那年,吴红经邻居介绍,与本乡的一名男子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但因家庭生活贫寒,满足不了吴红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的需要,婚后四年两人便各奔东西。

  后来,吴红经表嫂曹英介绍,与仅有一面之交的李祥林同居生活。然而好景不长,一年后,李祥林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就是这短短的一年时间,吴红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她突发奇想,萌生了骗婚的念头。她与表哥周江、表嫂曹英商议,由他们负责牵线搭桥,只要给点礼金或者帮自己还债就可以结婚,婚后吴红再以各种理由让男方家无法接受,便可离开。

  三人商议好后,曹英和周江便到处帮吴红物色人选。

   首次骗婚赚来6000元

  于老汉一家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眼看村里和儿子于小东差不多大的人家的孩子都结婚了,于老汉的内心十分焦急。

  2011年7月的一天,远房亲戚曹英对于老汉说,她有一个表妹,原来的丈夫非打即骂,现在已经离婚,想找个老实人家过日子。于是,双方约定三天后见见面。

  在一家超市见面后,面容姣好、性格温顺的吴红让于老汉和儿子于小东十分满意,立即找了附近一家饭店热情地款待了吴红和曹英。席间,在曹英的大力撮合下,吴红表示愿意与于小东结婚,但提出要6000元彩礼。因为是自家亲戚介绍的,于老汉没有半点犹豫,一口答应。

  一周后,于家热热闹闹地为儿子举行了婚礼。然而,让于家没有想到的是,婚后没几天,吴红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经常莫名其妙地与于小东吵架,而且一天比一天厉害。

  看到家庭生活一刻不得安宁,实在忍无可忍的于老汉狠狠地训斥了吴红一顿。第二天,吴红便不辞而别。

  尝到甜头二次骗婚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无所事事的吴红与表哥表嫂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这次他们锁定了周江以前的一个工友李来兵。

  在一次“偶遇”后,周江告诉李来兵,自己有个远房表妹丈夫坐牢了,刚刚离婚,只要有人替她还上欠别人的3000元钱,就跟谁过日子。结婚心切的李来兵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第二天,李来兵就带着4000元钱找到了周江,3000元钱帮女方还债,1000元作为见面礼给女方。

  之后,李来兵和吴红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在外租房共同生活。期间,吴红要李来兵为她买手机、首饰等。见李来兵的钱花得差不多了,为了尽快脱身,吴红对李来兵说:“我们买套商品房吧,以后有小孩了也有一个好的环境。”可李来兵根本没有这个经济实力,便没有答应她。

  第二天,吴红便离家出走,留下一封信,信中说两人没有共同语言,不愿意和他共同生活了。

  此时,李来兵便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向警方报了案。

   骗婚换来牢狱之苦

  案发后,吴红等三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周江退还了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红、曹英、周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江退还了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吴红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曹英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周江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记 者 赵芳 通讯员 邢婷 王勇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854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