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19日讯 现如今,电梯作为高楼大厦的“动脉”不可或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在用电梯实行安全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超过年检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然而,位于海州区的中德国际商务大厦的2部电梯,上次检验日期是2012年12月21日,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20日,也就是说该大厦电梯超期未检近9个月之久,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昨日,该电梯被质监执法人员依法查封。
业主认同查封电梯
中德大厦是一栋商务楼,业主多为各家公司的员工,电梯使用频率较高。昨日上午10时许,笔者跟随市质监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海州解放中路上的中德大厦。在电梯间共有2部电梯,打开一部电梯发现,电梯有些破旧,电梯为“新马”牌。
据执法人员介绍,先前,他们在检查时张贴的《电梯事故隐患告知书》已经被人撕掉了。执法人员在电梯间的墙上张贴《查封决定书》,请电梯专业人员将2台超期未检近9个月的电梯查封,并在电梯上贴了封条。
电梯停运后,笔者在现场看到,陆续有人走进电梯间,当他们发现电梯停运后,都仔细地浏览了《查封决定书》,大多数业主对此表示理解。
超期未检频出故障
据市质监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介绍,8月25日,有知情人举报称,中德大厦在用2部电梯超期未检验,电梯经常出现故障。接到举报后,城区分局立即组织特种设备监管和行政执法人员,对中德大厦在用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2部电梯均处于通电使用状态,电梯上次检验日期是2012年12月21日,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20日,可是该大厦电梯超期近9个月未进行定期检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8月26日,市质监局城区分局对中德大厦的物业公司———连云港友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超期未检的电梯,并督促物业公司尽快整改电梯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8月29日,执法人员对中德大厦电梯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2部电梯仍处于通电使用状态,存在的隐患仍未整改。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特种设备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电梯能否安全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为消除中德大厦电梯事故隐患,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昨日上午,执法人员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中德大厦2部在用电梯实施查封。
逾期不检将被查封
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特种设备处相关负责人称,国家规定电梯每年必须在规定日期前进行安全检验,每一部电梯都有惟一的编号和惟一的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是否进行检验,在质监部门都有记录,质监部门会定期对电梯进行抽查。对于过期未检的电梯,质监部门有权进行查封并要求检验。
中德大厦的电梯监管单位为连云港友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对电梯的按时报检具有法定义务,有义务向业主提供合法、安全的电梯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部门颁发安全检验合格证,电梯的使用部门必须将该证张贴在电梯的醒目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