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绪波
中国江苏网9月25日讯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们是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合同制医务工作人员,应聘的时候说是长期用工,谁知道3个月的试用期刚过,医院就与他们解除了劳动合同。他们中有的是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有的是辞掉原来正式工作来应聘的,抱着一腔热情来工作,到头来却换来了失业的结局,让人实在难以接受。尤其是他们中一部分人今年年底还将参加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没了单位便没办法报考。这些合同制医务工作人员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相关单位能给他们一个说法。针对读者反映的情况,连日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在劳动者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在这份合同书里,用人单位的名称为: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苏庄分院,用人单位住所为:连云港市新浦区云台乡西山村,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14年6月16日。反映问题的劳动者告诉记者,今年4月下旬和5月初,他们在市卫生局的网站上看到四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的信息,然后报名应聘。后经过笔试、技能考试等环节,有15人最终被录用。
上班之后,医院方面与他们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的封面上写着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苏庄分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后来他们得知,苏庄分院是由四院和市公安局合办的。不管是分院还是本部,在就业竞争压力极大的当下,能找到一份正式工作,并且还是到四院这样的市级医院上班,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都是不错的选择。事实上,上班之后,他们这批人的工作地点并不在苏庄分院,而是在四院本部。在后来的工作中,他们还了解到有的人为了这份合同制的工作,甚至不惜辞去原来有事业编制的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让这15名合同制医务人员没想到的是,今年9月初,医院方面突然告知,因苏庄分院不能开业,他们这批合同制医务人员试用期满之后不再续签合同。口头告知之后,9月4日,医院的内网上也发布了相关的通知。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突然间失业了,意味着要重新加入找工作的大军,这让他们一时难以接受。尤其是他们中有的人今年12月份将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没有了工作单位,他们就没法报名参加考试,只能等到明年,白白耽误了一年时间。如此用人是不是太不公平了?15名合同制医务人员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维护。
事情是否真如劳动者所说的那样?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9月23日,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孟尔旺告诉记者,医院招聘15名合同制医务人员的情况确实存在,试用期满不再续签合同也是事实。孟院长介绍,组建苏庄分院,四院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是签订了相关合同的。合同约定,苏庄分院位于云台乡西山村苏庄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院内,办公场所和医疗设备由监所管理支队提供,四院提供医务人员。招聘的15名合同制医务人员的工资,是由公安部门负责的。
因为苏庄分院在组建过程中,且新招聘的人员也需要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于是15名医务人员录用后便在四院本部进行培训试用。9月初,公安部门告知苏庄分院因故暂时不能开业,而根据合同约定,15名医务人员的试用期也将到期。在此情况下,医院方面就提前通知这批人员,试用期满后将不再续签合同。记者从市公安局宣传部门也了解到,15名合同制医务人员的工资,确实是由公安部门支付,苏庄分院组建工作目前暂停。
孟尔旺告诉记者,试用期满后,因为不再续签合同,医院和公安部门经过沟通,15名合同制医务人员每个人都是给予了一定经济补偿的,已经有大部分人签字领走了这笔钱。对于被解聘的合同制医务人员担心的无单位没法参加相关考试问题,孟尔旺表示,医院方面会负责帮助联系单位或者为其出具相关证明,保证不会耽误其今年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