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3日讯 “我儿子去年12月份遭遇车祸,经过治疗,虽然命保住了,但现在成了‘植物人’,为了给他看病,家里花光了所有积蓄,并欠下了很多债。”家住赣榆县沙河镇合连村的村民朱崇云联系到本报反映了她家的不幸遭遇,听说国家有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不知道符不符合申请要求,如果符合该怎样申请?
路遇车祸儿子变成“植物人”
去年12月的一天,朱女士的儿子刘冬在东海县245省道与晶宸路丁字路口过马路时被一辆汽车撞伤,经过治疗命保住了,但是成了“植物人”。
“一个每天对你笑、和你说话的人,突然间丧失了所有的意识;一个原本家中的顶梁柱,突然倒塌,还要依赖家人的照顾才能活下去。吃喝拉撒,一切都得我来照看。”朱女士说,“他这样子也怪可怜的,毕竟是自己的孩子,现在越看越舍不得。”看着躺在床上意识全无的儿子,再看看三十左右的儿媳妇,朱女士流泪了。儿子变成了“植物人”,已近一年了。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小刘被定为一级伤残。
母亲在一旁哭泣,妻子在一旁呆呆地站着,而床上的小刘却没有任何表情。全家为他花了很多钱,也尝试过很多方法,但始终不见他有任何好转迹象。现在每天24小时护理,白天媳妇顶着,晚上朱女士顶着,但更多的时间里必须两个人同时上阵。为了生活,朱女士的老伴只得出去打工挣钱。
为子看病家里负债累累
为了防止长期卧床的小刘起褥疮,家人每天给他交替采用仰卧位、侧卧位翻身,间隔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次翻身时用手轻轻叩打患者臀部及后背。“即使是每天夜里我们也是趴在他的床边,每两个小时拍拍他的后背,帮他翻翻身。”
更让朱女士心痛的是自己的儿媳妇,“我是过来人,能体会女人的苦处?还有两个未满三岁的孩子需要照顾,现在每一天都在煎熬,但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朱女士介绍,为了给儿子看病,已经花费20多万元,后期还需要更多的护理、看病的费用。他们借遍了亲戚朋友。以前很近的亲戚,现在也因为他们家还不起借款,也断了联系。
市路救办:
如符合条件可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
“前几天,听人说有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不知道我们家符不符合救助条件?”带着朱女士的疑问,记者联系到市紫金财产保险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连云港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路救办”)负责人陈传宝。
据陈先生介绍,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于2011年5月设立,我市于当年5月正式设立了服务办公室,救助基金客服专线96019集中受理救助基金的咨询、投诉和答疑,主要向遭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方逃逸或暂无力赔偿)的贫困家庭提供救助。由市路救办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相关事务。
陈先生说,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了解到小刘的情况后陈先生表示,从现在情况看,他应该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申请条件。但是,他说,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受伤致残或者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一次性经济补助。“小刘家人申请后,经过调查审核符合要求后可以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助,因小刘属于一级伤残,如果符合要求最高可以获得3万元的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救助遭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方逃逸或无力承担费用的困难户,我市已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点5个,其中市区(不含赣榆区)1个、赣榆区1个、三县各1个,同时设立了受害人申请和医疗机构申请两个求助渠道。交巡警部门还规定,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向受害者告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求助渠道,我市所有的市直医院、各县医院、各县中医院及部分大型私立医院与该基金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进入基金救助网络的医疗机构接近20家,此外,部分乡镇卫生院也与基金建立了合作关系。 (记者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