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9日讯 日前,东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将截获的300余只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绿头鸭全部放飞到县城西部西双湖湖畔,让这些野生鸟儿回到了大自然的怀中。
11月14日下午,东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运输野生鸟类,而且数量十分可观。接到报警后,东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的执法人员在林业部门的配合下,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和路线,迅速赶到位于该县白塔机场路附近的公路边,当场查获了10多笼已经搬上车辆,正准备运往外地的一批野生鸟类。
县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经过现场鉴定发现,这批野生鸟类是绿头鸭,共计有300余只,已经被犯罪嫌疑人分装在11个铁笼中,准备经机场空运后,发往广州的某地。森林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这些绿头鸭当场扣押,并对这一批野生绿头鸭进行了现场取证和清点。随后,执法人员将绿头鸭直接运到城区的西双湖湖畔放生。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东海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该县林业专业人员介绍,绿头鸭属鸟纲、鸭科,在2000年被国家林业局列入“三有”动物名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12年被“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于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针对近期我市已经多次截获野生鸟类放飞的情况,昨天,我市林业技术指导站站长、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张永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我市有良好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而且辖区有许多湿地,因而成为多种候鸟迁徙中转站和重要的栖息地。
入冬以来,为保护这些野生鸟类的安全,我市林业和公安部门,在全市野生候鸟的主要栖息地、繁殖地、停歇地,特别是迁徒路线,设立了重点保护区域,执法部门根据上级的部署,多次开展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
我市公安和林业等部门在近期的“拉网式”巡查中,多次组织人员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区、东海县和灌云县辖区等重要区域,在野鸟繁殖和栖息地,实行全天候巡护和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伤害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张站长在此通过晚报呼吁,全社会都应该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确保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 (记者 蔡晓雨 通讯员 李玉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