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0日讯(记 者 蔡晓雨 通讯员 时明生)徐圩新区东辛农场、灌云和海州等地交界的小海河沿线是我市烧香河的支流,这里原本是鱼儿和鸟儿生活的天堂,可是,近段时间不断有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有人在沿线河里非法电捕鱼,严重破坏了小海河和烧香河及周边的生态平衡。
现场 非法电捕鱼屡禁不止
2月7日,记者在一位知情人的指引下顺着小海河沿线来到了徐圩新区东辛农场境内,10多米宽的小海河上有两条小木船,船上载着电瓶,有两个人正拿着工具反复在河道里电鱼。
据知情人张师傅介绍,小海河沿线电捕鱼的情况由来已久,每年到这个季节,都有人带着工具驾船来这里电捕鱼,“以前,我们经常在早晨和傍晚看到他们,现在白天几乎都能在河道里看到这些船。等这里的鱼捕得差不多了,他们就驾船沿着河道到另外的地方继续电捕鱼。”
张师傅还告诉记者,曾有附近居民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这个情况,但这里居于徐圩新区、海州区和灌云县三个辖区的中间地带,导致非法电捕鱼情况屡禁不止,周围的居民对此也很无奈。
讲述 电捕鱼曾发生过意外事故
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这些船的尾部是一台发动机,船舱中有一个大电瓶,船头有几根竹竿,竹竿的末端有两根电线垂入水中,后面拖着一张大网。“一般来说,船上站两个人,一人开船,另一人电鱼,船只所到之处,不少鱼浮上水面。其中一人便拿着网在水中不停打捞漂浮在水面的鱼。”张师傅说。
“以前市区有不少钓友双休日都喜欢到这里来钓鱼,现在已经不愿意来了,因为河里根本就钓不到鱼了!”
居住在附近的居民时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船所载的电瓶功率特别大,如果操作不慎很容易电到自己。他还向记者讲述了三年前有人在电捕鱼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惨痛事件。“尽管如此,很多人还是没有吸取教训,电捕鱼现象屡禁不止。”
呼吁 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
据了解,国家颁布的《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电鱼、炸鱼、毒鱼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访中,不少居民发出呼吁,电捕鱼,说穿了就是为了一个“利”字,如此目光短浅、贪图蝇头小利的行为,有关部门绝不能姑息。他们呼吁: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请不要伤害人类的朋友;为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请停下你们的非法行为。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切实保护小海河沿岸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