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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太不该 车毁人伤还被判刑

  中国江苏网2月10日讯(记者 徐理想 通讯员 李迎春)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车辆报废、自己受伤不说,还要被判入狱,司机阿祥(化名)如今对当初贪杯醉驾后悔不已。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依法以阿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1月26日上午,阿祥骑摩托车带着家人到亲戚家出礼。午饭时,阿祥与一众亲戚开怀畅饮,气氛很是热闹。酒席结束后,五两酒下肚的阿祥,不顾亲友劝阻,径自骑车载着三位家人回家。骑出不到两公里,醉眼蒙眬的阿祥便在与一辆载货三轮车会车时,因判断失误而擦碰到对方车辆摔倒在地,不仅造成摩托车严重损坏,三名家人也不同程度受伤,自己腿部更是严重受伤,至今仍行动不便。经鉴定,阿祥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发后,阿祥如实供述了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祥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阿祥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又能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对此,法官温馨提醒:年关将至,走亲访友饮酒助兴本无可厚非,但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让酒驾坏了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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